想請教一下有沒有音樂系研究生,或是有類似經驗的人。
我目前已完成畢音資格考。而今年9月剛開學,我已將完整論文交給指導教授,希望能依照規劃完成論文修改、並在12月辦完畢音及相關畢業程序。
但教授目前表示,因為「沒有時間」可以看論文、進行修改,因此希望我將畢音延到下學期,大約2~4月再辦。
讓我比較困惑的是:
現在才剛開學,9月份就已經把完整論文交出去了。
原本規劃是今年12月畢音,現在卻因為指導教授沒有時間看論文,而需要直接延到下學期,這之間明明還有3個月,論文有那麼難改嗎。
因我是延畢的,其他東西都用完了,如果延到下學期,除了畢業時間延後,也會涉及多繳一學期的註冊費、之後的生活安排及其他時間成本。
所以想請問大家:
如果學生已經完成畢音資格相關程序,也在學期初就把完整論文交給指導教授,但教授以「沒有時間」為由無法在本學期協助修改,要求學生把畢音延到下學期,這樣在學校制度或一般研究所的做法上,是合理且正常的嗎?
我目前比較在意的不是要求教授一定要馬上完成,而是想了解:
教授沒有時間指導論文,是否就可以直接導致學生無法在原本規劃的學期畢業?學校是否有其他協調或申訴管道?
如果有碩班音樂系或其他類似經驗的人,想請問大家學校通常會怎麼處理?
目前只是想了解制度及合理的處理方式,希望大家以經驗分享為主,謝謝。
目前已經辦完畢業音樂會(畢音)資格相關考試,原本規劃今年12月完成畢音並辦理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