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實 台灣屬於中國在1950年代以前根本沒有國際共識
國立臺灣大學 歷史學系
前情提要
我們現在看到韓國和日本的歷史都有一段美軍託管軍政府,實際上1945年後所謂的臺灣光復,最開始在國際認定上也是同樣性質的事情,只是台灣比較衰由中國軍政府來託管。
然而二戰後的中華民國,如同今天的中國,也愛在國際上各種取巧鑽漏洞,不管宣言沒有國際法效力,也不管國際法運作的共識,明明沒有和日本簽和約進行主權移轉,卻率先發中國公民身分證給台灣人,先把原本都是日本籍的台灣人偷渡成中國籍。
中華民國在1946年片面宣布台灣人的中國籍,一紙公文給各使館,表示台人日本籍將瞬間轉換成中華民國籍,望周知。當時沒簽國際條約就搞主權轉換的做法引起其他盟軍成員國的不滿,特別是英國,就連美國國務院最初採取否決的態度,讓外交部緊張得要命。
這點在中華民國外交部1946年自己留紀錄的公文《台灣人民恢復國籍》案,有明確記載(詳見國家檔案局 檔號:A303000000B/0034/612.12/1 以及《台灣地位問題案》 檔號:A303000000B/0039/602.1/89024)
美國國務院對此不太爽,向中國外交部抗議
交涉後依然沒有認可中華民國的玩法
還是提醒在國際法上台灣人應該還是日本籍,要等對日和約簽訂後,主權和國籍轉移才能正式生效。
認定美軍盟軍主導的總部接管的日本法制還是有在日台人的法律管轄權
其他國家如外交部自己的記載也是意見分歧,英國和荷蘭也反對,英國駐中大使更委婉表示他無法同意台灣人直接變成中國人。
當然其他國家特別是盟友也沒有真的做什麼去干涉,或是去堅持所有台灣人都是日本人,不爽歸不爽,沒搞到他們身上也不關他們的事,多數還是默許了中華民國的做法。
直到1950年,有點受夠腐敗扶不起國民黨政權的美國國務院,已經會議排程好準備在聯合國大會上公開去戳台灣主權未定論的問題,質疑蔣政權在台主權的合法性,但後來又撤案。
時任外交部長葉公超也知道中國的作法在國際法上是絕對理虧,台灣問題只要被美國帶頭質疑會在國際上很嚴重的正當性危機,但他認為國民黨只要還有軍隊控制台灣,聯合國不會有人敢負戰爭的代價去動台灣。
換句話說,當時國民黨的策略主打的是一個先拿槍上台灣這台車,補不補票誰理你。歷史證明這招確實很有用,生米煮成熟飯後,洗到連現在的台灣人自己都不覺得這樣有什麼問題。
國民黨的敘事總是會說要是沒有韓戰、沒有國民黨蔣介石,台灣就歸共產黨統治了,實際上美國為首的盟軍,就算沒有韓戰,也從來沒有打算允許台灣變成共產中國一部份,因為台灣在國際法上在韓戰以前依然是日本領土,是美國盟軍主導的領土之一。
要知道開羅宣言裡也聲稱琉球不屬於日本,類似領土地位的琉球美國都沒丟了,更何況戰略位置更好的台灣島,怎麼可能拱手讓人,韓戰救的只是國民黨政權而已。
在韓戰爆發前,美國國務院其實有考慮過兩個方案(這些在國務院檔案都有紀錄,陳翠蓮的書《重探戰後臺灣政治史:美國、國民黨政府與臺灣社會的三方角力》也有描述):一個是吳國禎配孫立人的親美非蔣國民黨政權,另一個是台灣獨立建國。第一個方案從孫立人被軟禁就沒戲了,另一個則是當時美國來台調查,發現在國際上喊聲的台灣獨立聯盟不太可靠,在地方上沒組織不成氣候,所以還在觀望,等著像前述那樣把這問題國際化,看聯合國能怎麼介入。
韓戰打亂了這一進程,當時美國發現國民黨政權雖然過去紀錄很爛,但現階段至少算穩定聽話湊合著用,全球冷戰多頭燒,美國即便知道台灣主權存在問題,他們沒力氣也沒必要在台灣搞顛覆親美國民黨政權這齣,所以暫時帶頭承認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主權,甚至承認中華民國代表全中國,但在對日和約留了伏筆,要日本確定放棄台澎主權,但不明寫台澎主權歸屬給哪個中國,實際作為上也持續注資關心「台灣人」的生存與政治處境,而非給資源幫助國民黨反攻大陸。這個台灣法理主權未定的事實,以及國家主權在國際法上沒有明文的不正常狀態,正是台獨主張很真實的基礎。
後續新的說法是主張台灣政府經過總統直選後,已經有新民意賦予的主權基礎了,台灣政權已經由台灣島民自決,名字暫且叫中華民國,但這不意味著台灣在國際法理上畸形的現狀有被解決,畢竟中華民國翻作英文仍然是理所當然的中國共和國,所以才有人到現在還要搞台獨,還要主張修憲正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