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電費的距離Part 4(完)。一個月幾度算合理?帶你深度解析
前情提要
---前言---
為了讓新手和年輕學子也看得懂,所以這篇文寫得很白話、詳細,但篇幅非常長。
有興趣看下去的人,為了不耽誤您的寶貴時間,可先存起來等空閒時再慢慢看。雖然有點枯燥乏味,類似上課那樣,但耐心看完應該可以學到東西。
如果要留言給我回饋的話,我希望不要重複問文章中已經有答案的問題。
先感謝點閱此文的你們!
---正文---
來看關於租屋電費的新聞截圖:




以受訪的這一位租屋族林小姐來說,她7月用了199度電。
到底一個月用幾度電算是正常範圍呢?這也是大家常問的問題。
我們先從夏季來看,用電的度數多寡主要取決於你這個月「開了多久冷氣」。
一般來說,完全不開冷氣的情況下,只使用基本電器,例如電燈、電扇、電視、電腦、手機充電、吹風機、小冰箱、電熱水器(用完就關),沒有在挖比特幣之類的,也沒有24小時宅在房間,沒有使用炊具(例如電鍋、電磁爐、微波爐等),通常一天用電約1~3度左右(看個人使用情形),平均算2度好了。
但如果有開冷氣就很可觀了,冷氣開1小時大約0.4~1.5度(甚至更耗電的都有),我們就以比較普遍的參考數據(非一級節能的普通變頻冷氣700瓦的),1小時0.7度,來計算。
假設一天開「3小時冷氣」,再加其他基本用電一天平均2度,就是(0.7*3)+2 = 4.1度電,那一個月算30天的話,4.1*30=123度電。
假設一天開「6小時冷氣」,再加其他基本用電一天平均2度,就是(0.7*6)+2 = 6.2度電,那一個月算30天的話,6.2*30=186度電。
假設一天開「9小時冷氣」,再加其他基本用電一天平均2度,就是(0.7*9)+2 = 8.3度電,那一個月算30天的話,8.3*30=249度電。
如果你想知道你租屋處冷氣平均1小時幾度電,建議你可以利用晚上睡覺的時候,把冷氣以外的其他電器全關掉拔掉,睡前跟起床後各抄一次電表(私表)度數,把增加度數除以你睡眠的時數,這樣算出來會比只開一兩個小時來測還準確(因為冷氣剛開的時候比較耗電)。
在使用正常電器(非過度老舊耗電)的前提下,我把夏季一天用4度以內的歸類為低度使用者,一天用6度的歸類為中度使用者,一天用8度以上的歸類為中高度使用者,一天用15度以上的歸類為重度使用者。
來看YouTube有人實測冷氣一個月幾乎沒關要花多少電費?


他說一個月共使用444.3度,1度5元所以電費是2221.5。
444.3除以30等於平均一天14.8度。
影片出處:
我以一天使用4度、6度、8度為基準,做出下表,試算越多間房共用一顆台電電表,以台電夏季的累進費率來算,平均1度電的單價會如何變化?

從這個表就可以看出,為什麼有房東收3~4塊,也有房東收5~6塊?
(不過這個表一定有低估,因為如果加上公共電費的話至少增加零點幾。尤其是有電梯的住所,電梯是非常耗電的。)
收3~4塊的通常是2、3間房共用一顆台電電表,可能是透天一層樓3間房以內,且房東有「依樓層申請台電分戶」,所以每度電單價不會過高。或是房間數少、未經改建增加隔間的公寓,相對比較單純,較少累積高額電費。
可是為什麼有的地方明明間數少,卻也是收5塊或更高?
因為房東直接把每個房客當成「重度使用者」來計算。(還記得Part 1計算電費時的第二張帳單嗎?4間套房含公共電,兩個月3138度,等於平均一間一天12.65度。)
收5~6塊(甚至6.4)的房東,可能是真的有很多間房連到同一顆台電電表(意思就是他隔太多間了),或者是更沒良心的,明明間數少,沒有累計到那麼高,卻看別人收5塊6塊他就跟著這樣收。
以下這個表是根據「非夏季電費」,假設一天使用3度和5度。

你說,那等房東收到台電帳單後,依照當期流動電費跟使用度數算出1度電平均幾元,再分別乘以各房私表的度數。
沒錯,有些房東是這樣收的,這樣相較起來會比直接訂1度幾元還要公平。
不過要注意的是,這種房東可能會告訴你,我們「照台電計價」,結果你就誤會了,以為撿到便宜。等入住之後房東跟你說,這一期電費4.7,這一期電費5.2...之類的。
如果你想知道你租屋處是幾間房共用一顆台電電表,你可以到大門外找看看有幾顆台電電表,再看你們這邊有幾間房,估算不一定準確但應該相差不遠。

有掛這種牌子的才是台電電表,一個牌子對應一顆。

看到這裡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租屋電費過高」不是完全無解,就算房東做不到一間一顆台電電表,也可以想辦法(花錢)做切割(分戶),理論上可以把電費單價降低1塊或更多,但大部分的房東都不願意!搞不好都沒有依法繳稅了,還申請什麼台電分戶?這就是最令人詬病之處。
大家應該多少有看新聞或網路報導,知道現在政府推租屋新制(2.0),即將在今年9/1生效。


關於電費部分,政府訂了「天花板價」,夏季6-9月不能超過6.41,非夏季10-5月不能超過5.03。
現在你已經知道台電電費怎麼算了,也看了上面1~20間累計的比較表。
所以訂6.41和5.03的標準其實還是超收的!
但我們偉大的政府無法針對每個租屋處的房數差異去訂一個比較公平的規範,也就是說他們逃避了這個問題的根本原因。
他們告訴你,這樣以後就沒有收7、8塊的惡房東了!
可是本來訂7、8塊的地方有多少?你會去租嗎?
如果房東漲電費了,但還在6.41的範圍內?

政府告訴你要自行協商。
一個便當吃不飽可以吃兩個。
你不必跟我說啊,你去跟你老闆說。
這就是共犯結構。

你知道今年的為何叫租屋新制2.0嗎?
因為去年2019/6/1有推一個租屋新制1.0

其實6.41的天花板在去年已經訂了,但卻沒有規定非夏季的部分要照非夏季的上限!
夏季電費是6、7、8、9四個月,但非夏季佔8個月呢!這些官員立委是不是沒有租屋經驗?
好啦,「至少有上限了」。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只能消極的這樣安慰自己嗎?會不會下次政府就要我們當個「聰明的租屋族」,去租獨立套房就好,不要找分租套房?
但獨立套房佔整體租屋市場才多少而已?
至於租屋新制2.0電費規定的部分,跟1.0的差異在於非夏季也訂了上限(5.03),2.0的新制9/1上路。
問題來了,照理說新制上路後,今年的10月起就要照非夏季5.03(算5塊整)的電費上限,直到6-9月才能收超過5塊(6.41以內)。
可是我今年的租約已經簽了還沒到期,上面訂1度5.5塊不分季節,我今年10月起可以要求房東算我5.03以內嗎?
我看網路新聞似乎有兩個版本:
消保處說9/1起立即生效,民眾可以要求房東更換新版租約,把非夏季高於5塊的部分改為不高於5塊。

但另一則新聞,內政部說不溯及既往,9/1以前簽好的租約還是要照租約寫的電費,直到這份租約到期為止。
9月1號快到了,無論到底能否立即生效主張無效(非夏季超過5元),我認為都可以跟房東反應看看,請房東依照新制調整非夏季的電費。
文章到這邊結束了,我們回想一下有哪些重點:
🔸台電電費如何計算
🔸獨立套房和分租套房的差別
🔸公表與私表的差別
🔸台電分戶規則
🔸一個月用幾度電算正常範圍
🔸租屋新制2.0的電費上限
希望這篇文有幫助到你們,也歡迎分享你的租屋經驗和看法。
感謝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