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管委會要求不得在前陽台曬衣服是否可以?
國立中正大學
管委會日前招開第二次區權會,其中一個議題是禁止在前陽台曬衣服、被套、或設置空調主機、熱水爐具等器物,若違規要罰款1000,於下次繳交管理費時一併繳清。
據我所知,陽台屬專有部分,第三人無法介入,只要不破壞大樓外觀,曬衣服不超出陽台外緣即可,有人在區權會說明這樣的規定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但主委卻說之後上法院,誰贏誰輸還不一定。
請問有人也有碰過類似的嗎?如果硬要在陽台曬衣曬棉被(使用活動衣架),被罰後不繳罰款,誰贏的機會比較大?
因為後陽台太小,每天曬衣服就滿了,所以被套一定要在前陽台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