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個樣子的
前一陣子花了一百多萬裝潢
結果入住兩個禮拜發現冷氣大漏水
(因為最近天氣比較熱才開始開冷氣)
我們跟設計師要求賠償
設計師卻回覆冷氣他只是代購
責任歸屬應該是在冷氣廠商
不應該跟他求償
雖然冷氣並不在一開始的裝潢報價單上面
但是跟冷氣廠商的聯絡是設計師
冷氣的款項也是給設計師
發包給冷氣廠商的人也是設計師
再加上漏水的冷氣管線也有被設計師設計的木作包起來
從頭到尾我們只有跟他說我們要什麼型號的冷氣而已
想詢問版上的大家
這個漏水的責任歸屬應該是設計師要對我們負責吧?
至於廠商的疏失應該是由他自己去跟廠商談
而不是把責任推給業主
叫我們自己去跟冷氣廠商求償對吧?
希望神通廣大的大家可以幫我解答一下🥹
原本發在居家生活版
但是發現應該發在這裡詢問才對
但是沒辦法轉發
只好把文章貼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