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不能先鑑價?大家都在冒險買房耶國立政治大學房仲一嘴說快下斡旋這個價划算 結果真正銀行貸不過 就表示他就沒那個價值 現在要請銀行先來鑑價 但都不行沒簽約都不算 豈不是要買家死嗎? 我簽了約才能送件 到時候送件過不了 又只能違約 真的是待宰的羔羊而已 房子的市場好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