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目前32歲,近日有購房意願,我目前有兩份工作皆有薪轉,一份為藥局助理薪資約32000左右,薪轉銀行為合庫,從105/03至今,另一份為長照中心護理師,薪資約落在35000-38000之間,薪轉銀行為彰銀,從113/7月開始至今,想請問這樣的情況我該如何提供薪轉給銀行呢?可以兩份合併計算嗎?還是只能計算一份薪資?
目前的資產還有200萬的股票,可動資金約100萬,家人贊助約300-400萬,請問適合買多少錢的房子呢?身上無任何貸款及信用卡都準時繳納,因配偶有繼承一間長輩的房子,無法使用新青安只能使用首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