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第一次買房,簽約前夕被通知屋主希望我加價

國立政治大學
看房看了半年
6/7的時候看到一個物件滿喜歡的
過兩天又再去看了一次以後就跟房仲說喜歡想出價
隔天就跟房仲簽了斡旋並付了五萬的斡旋金
這個禮拜一直透過房仲來回協調價格
6/16號的時候終於找到我跟賣方有共識的價格
房仲立刻約了17號簽約,但我因為時間上無法配合而改約18號(也就是今晚)
我們約好18號晚上帶著證件跟印鑑去仲介公司簽約
但昨天卻在下午接到房仲訊息說
「有一組幾天前來看過的客戶,是其他仲介的客戶,出價價格比我高,所以屋主也想詢問我們這邊是否有機會達到相同的出價條件。雖然房仲這邊已經極力爭取,但屋主還是希望以出價高的為主」
而我在事情發生的當下才想到要問房仲,在通知我可以簽約的當下屋主是否有在斡旋書上簽名(這部分是我經驗不足,當下沒有想到要確認)
房仲回覆是屋主認為原本出的價格未達自己心中底價,不願意簽斡旋單,僅同意後天直接簽約。
而我認為屋主不願意簽斡旋書,在這件事情還沒有法律上生效了狀況下仲介方卻向買方回報屋主已同意且約定簽約時間這樣的程序有瑕疵
想請教大家:
有人遇過這種「房仲沒讓屋主簽字就通知簽約,事後才說沒成」的類似經驗嗎?
現在看來,因為屋主沒簽字,我也沒辦法主張定金加倍返還。想問問網路上有沒有人遇過類似的狀況?面對這種房仲的程序瑕疵,買方有什麼辦法爭取權益?
先謝謝大家的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