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各位 公司10號發薪 但沒有註明在合約上發薪日
但做了快一年 最近兩個月 發薪日到了發不出來也沒有講
還要員工自己私訊 還有一個月有講 但根本沒經過我們同意
直接在群組10號當日才說:標記大家我人在南部薪水下禮拜一發(?????
再來跟他說我沒辦法 他說他只能先給我6000???
這個月更誇張 10號到了 我們給他機會 他卻完全不講
整天的那種 直到11號我私訊他 他跟我說先給我一萬好嗎
我根本沒答應就收到10000(?
我說剩下的今晚可以給嗎? 他跟我說晚點喔
結果都沒回應 等了一整天 我再問他如何了!
他說要明天?? 我也說好 結果到了隔天 整天都沒有
也沒有任何回覆 我直接問他晚上12:00前可以收到嗎?
他跟我說再等一天好嗎???我問號欸
我說大概幾點 他不是不讀不回就是已讀不回
態度我真的沒辦法接受欸~
請問各位:
1.我可以提出離職不做了,要求非自願離職與資遣費嗎?
2.如果這樣提出,我的勞動契約沒有說何時發薪,但每個月轉帳有紀錄,10號跟他討薪資也有紀錄,這樣可以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