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整理 不可不知的兒童喪葬費用權益:61.5萬
嗨,我是大橘
從2021年底開始,相信各位同仁與爸爸媽媽們
應該都陸陸續續收到了以下信件,
來不及更新資訊的業務們滿臉疑問,
剛收到信件的爸媽們也是滿頭問號
所以我利用了一些時間
將這些資訊整理起來,與大家分享。
💡99年修法時
保險法第107條修正相關問答集
💡109年修法時
立法院第 10 屆第 1 會期第 14 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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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波修法,提醒了客戶有為自己小孩增加保障的權利
對於業務來說,也成為了銷售新商品的一個火熱話題
不論對誰
希望都能讓保險的意義與功能發揮最大效益
也因近期不斷被客戶詢問
索性想說直接把內容整理起來
所以才會催生這篇文章,但時間軸拉的很長
收集到的資訊從四面八方而來
若以上資訊,有誤的地方,再請指教。
我是大橘,
希望還能有為各位分享資訊的機會,我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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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先了解到
🕰 兒童喪葬費用各項修法的時間軸
📃 保險法107條
(⬆️來自於保險業前輩 FB:周大申 分享)
怕篇幅過長,故事就從92年開始說起⋯
從上圖我們可以清楚看到
在「民國92年」時兒童喪葬費用還有200萬
也因高額的喪葬費用200萬,引發了詐保案件
1️⃣李明璋殺子詐保縱火一案
民國 53 年,曾於台北市南港區發生震驚社會的李姓男子縱火殺女案,燒了自己的家,兩名女童葬身火窟,李男案發當日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共 45 萬元,事後判定為詐保並判處死刑。
2️⃣賴男殺女未遂詐保一案
民國 97 年桃園縣, 一名賴姓貨車司機,企圖淹死 11 歲女兒詐領 200 萬元保險金,竟將女兒雙手綑綁推下大圳,所幸女童抓住圳邊樹枝保住一命,而賴男則依殺人未遂罪判處 12 年徒刑。
之後因有「道德風險的疑慮」
而在99年時修正為只「退還保費加計利息」🌟
🗣事情也到這邊告一個段落
一直到105年陸續發生
1️⃣105年「台南維冠大樓倒塌事故」造成115人罹難
🔺其中包含12名孩童
因當時現行法規,理賠金只有所繳保費+利息
2️⃣107年「普悠瑪翻車意外」,造成5名15歲以下兒童身故
🔺也因當時的保險法107條,導致當時的罹難兒童
沒有喪葬費用保障,只能理賠「旅平險保費」
約為 170 元⋯
也因為這樣
民眾對於兒童喪葬費用的權益又重視了起來
後來在109年也為此修正保險法107條
又被稱為「普悠瑪條款」🌟
⬆️圖為109年修正草案
上圖中間:委員提案
中文解釋:15歲以下小孩因為有道德風險
所以不賠壽險這個我認同
但是不可抗力的原因你應該要賠才對啊。
上圖右邊:當時的現行法
中文解釋:15歲以下的小孩身故
只賠「所繳的保費+利息還給你」
上圖最左:修正通過後
中文解釋:以後小孩的壽險叫做喪葬費用
可是喪葬費用的額度
不可以超過"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的一半"
喪葬費扣除額為:123萬,一半就是61.5萬
所以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兒童喪葬費用61.5萬
其實就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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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來了‼️
事情來到了110年的10月,沒錯,也就是去年
16號的下午,
發生在新北雙溪虎豹潭的溺水事故,溪水瞬間暴漲
導致參加自然體驗營的6名成員(2名大人、4名孩童)遭河水沖走。死亡人數共計6人。
罹難兒童的家屬在申請理賠時才發現
原來自己的小孩因為未滿15歲
所以旅平險、商業保險等等,都無法理賠。
‼️「等等,109年時就修法了,
為何110年發生的虎豹潭還是沒有賠喪葬費用?」
主要原因有兩個
1️⃣:在修正以後,金管會可是有跟保險公司說
「以後你們出的商品必須要理賠兒童喪葬費用」
🧑🏻💻:保險法是修正了沒錯
可是保戶卻不知道這些資訊阿,
而保單也是在修正之前買的
條款自然而然也是舊的,所以不理賠喪葬費用!
2️⃣:雖然有修法規定15歲以下孩童身故的喪葬費用
61.5萬, 不過卻僅在壽險上有強制規定。
當時並未要求意外險也要符合
有死亡喪葬給付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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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豹潭事件過後
保險公司依照契約條款 退還保費加計利息
後續又理賠10萬元慰問金給罹難家屬,
但家屬還是覺得不滿,之後金管會又再修法了一次
也就是最近的一次
110/11/29
1️⃣:有身故金的商品
保障都應包含15歲以下孩童的喪葬費用
2️⃣:無論壽險、意外險、旅平險
合計最高就是61.5萬
3⃣️:只要在2010年3月之後投保的意外、旅平險,
但在2020年6月後因意外而身故
而且年齡未滿15歲
都應該在2021年底補賠完畢。
4⃣️:不合規定的意外險一律暫停銷售、下架,
也就是最慢2021/11月底前
所有意外險、旅平險要更新為
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若因意外身故,
應給付喪葬費用的機制,
就是之後的商品都會符合
「最新現行的保險法107條」規定
其中還有一條配套措施
‼️保險公司應該有通知義務
需以掛號方式寄發通知函
提醒保戶可補足保障缺口。
‼️這就是為什麼現在,
客戶會收到權益通知書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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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外補充
🔴2020年6月12日以前買的保單,
如果條款是寫「退還保費」,就不會溯及既往喔!
🔴不管保了幾家、保了多少,
最高就是理賠61.5萬,多餘的就是退還保費
🔴若使用定期壽險將保障補足61.5萬,
年繳大概幾百甚至幾十塊的保費而已
🔴孩童滿七歲後,
記得被保人要讓小朋友自己簽名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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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及文獻
💡現行保險法第10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