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害人是某些保險公司的KPI

金融業 專案管理
我其實沒想過我會變成別人的KPI指標!以下文長,如造成困擾,還請出門左轉,感謝包容! 現代人的各種交通方式幾乎都離不開保險,但你想過嗎?!如果車禍事故的被害人,變成了某些保險公司理賠、法務的KPI,整件事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2020年11月某一天下班回家途中,我在台北市重慶北路三段停等紅燈時,後方一輛車子以完全沒有煞車的方式撞上我的車,當下我痛到慘叫出來,而那個慘叫聲被車上的行車記錄器錄下來⋯⋯ 我忍著疼痛在現場處理事故,也跟前來處理的員警表示我受傷了,但初步研判沒有立即的危險,所以我後續再自己去醫院就醫即可,畢竟我不想浪費寶貴的救護車資源。 接著我找來道路救援就車子送回原廠,然後我就前往醫院急診就醫;急診醫師聽完描述後,又覺得我的背痛十分嚴重,當下就安排我做CT(斷層掃瞄),結果發現我的腰椎骨折了⋯⋯,當時的診斷是: 1.腰椎第ㄨ節骨折 2.頸部挫傷 3.背部挫傷、拉傷 接下來就是躺在床上靜養的日子,十幾天過去我的背部疼痛還是不見好轉,我決定再去尋找第二家醫院的協助,在上網找了一些資料後,我掛了台大醫院神經外科,醫生看完案發當天急診的斷層掃瞄影像後,決定再幫我做核磁共振造影(MRI),最終他給了診斷是: 1.腰椎第ㄨ節骨折 2.腰椎挫傷合併坐骨神經疼痛 並且幫我轉給疼痛科治療。 在台大的最終鑑定中,我因為上述的病症未來勞動力減損6~10%。 然後,當我跟肇事者討論相關求償時,他說他的車有全險、第三人傷害險,保險公司一定會賠我的!結果是ㄨㄨ產物保險(股)公司的理賠人員說他們願意理賠: 1.醫療費用ㄨㄨㄨㄨㄨ元(單據實支實付) 2.精神慰撫金ㄨㄨㄨㄨㄨ元 3.生活增加成本(就醫車資)ㄨㄨㄨㄨㄨ元 至於我的勞動力減損,無法認定與本案有關⋯⋯ 因為沒有共識,接下來就是訴訟了,我原先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純粹是因為這個比較便宜),肇事者很努力的一把鼻涕 一把眼淚,我也不忍一個比我爸媽還老的人被送去刑庭,於是我選擇和解,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當時也跟我說:「後面會再跟公司爭取」。 但等我看到他們的民事答辯書狀時,我才明白我變成了一個KPI指標,只要成功達成不理賠的話,那麼理賠人員、法務人員就達標了。 他們要我負舉證責任說明兩家醫院的診斷為什麼有差異?! 故事到這裡,我先說一下結論:這不是來討拍的文章!而是在過程中幾位我徵詢的醫生都告訴我:「攻防舉證責任是該保險公司慣用的伎倆」,而這樣的作法會變成只要受害者中間有一點釐不清楚,幾乎就註定敗訴了!而即便這些醫生們很同情被害者,但他們卻無能為力⋯⋯ 因為,他們都不止一次在作證時被人格抹殺,甚至質疑「醫生跟被害人勾串詐保」 這家保險業者的作法,是會讓人民對保險業信心崩潰的,以後發生車禍聽到有保險,大家只會恐懼反而徒生車主的困擾!更甚者會大幅的浪費醫療(尤其是急診)資源,造成醫病關係緊張,因為每一個車禍傷患都會要求醫生把所有的檢查都做足、把所有的診斷都寫足,因為「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如果你還覺得這沒什麼,我只能希望你不要遇到車禍事故。萬一遇到了,你可以回想一下這篇文章,因為稍有不慎「你只能自認倒楣」! PS.法院審理中,另一家醫學中心認為我的勞動力減損程度接近20%,但我只能持續被無止境的凌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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