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車禍受傷求償:對方無第三人責任險,自費雷射(PICO/UP)理賠諮詢

更新 後來有再直接跟對方確認 對方說有第三人責任險!!對方的保險專員則是尚無回覆 ———— 各位前輩好,我是一位大學生。一個月前發生了一場車禍,我是直行機車,對方是轉彎汽車。目前初判表已出來,保險員告知責任比例應該是對方 7 成、我 3 成。可是目前遇到一些理賠困境,有點不知道接下來該怎麼辦、可以怎麼辦,所以想請教版上的大人🙏 【傷勢與治療現況】 我膝蓋傷勢較深,當時有個凹洞,雖然現在肉長回來了,但留下了我覺得嚴重的疤痕。前幾天去診所諮詢疤痕修復,醫師針對車禍疤痕建議的療程如下: -療程: 膝蓋局部雷射(PICO 色素疤 + UP 突起疤/增生疤)。 -費用: 單次 2,000 元,預計需 6 至 8 次(總額約 1.2 萬至 1.6 萬)。 -狀態: 術後會有 7-14 天的發紅結痂期。 【理賠困境】 -對方無第三人責任險: 對方只有強制險,我這邊的保險專員表示這類非健保給付的自費雷射,強制險無法賠付,必須由第三人責任險支應。但偏偏對方沒保,這是否代表這筆因車禍產生的修復費用,難道只能自己默默吸收? -診斷書字眼: 聽說保險公司常以「美容」為由拒賠,我該如何與醫美診所溝通,請醫師在診斷書上強調「醫療必要性」或「組織修復關聯性」?是否有特定的建議字眼比較有利於向肇事者求償?還是很難,實際上幾乎沒有醫生願意呢? 【想請教大家】 -既然對方沒保第三人責任險,我是否應在調解時將這筆「預估療程費用」直接列入民事求償清單? -實務上,法院或調解委員會對於「創傷後疤痕雷射」的接受度高嗎? -如果醫師不願寫「必要」二字,有什麼替代方案可以證明這是恢復原狀的必要支出? -其他我疏忽的問題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受傷已經很痛了,看到疤痕也覺得很煩心,甚至有點焦慮和生氣。想到後續復原還要自行吸收就覺得壓力更大。希望能聽聽大家的建議或類似經驗分享 🙏
megapx
megapx
megapx
megapx
愛心
1
11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