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遇到問題
國立東華大學
各位工作版上的同學們
今天在工作上遇到問題,因無法即時詢問勞動部
想問問各位的看法意見如何
正文:
本人在今年二月中開始進入7-11正職一行
早晚輪班一個禮拜內學習完畢也無任何大錯誤,因資深員工已提前說要離職所以被副店詢問是否能學習做帳
剛開始覺得能多學點東西也好而且副店人很好希望能多幫助她
總之就是早班三點下班開始做帳,若要說在學習所以無加班費我也認了
之後因為許多關於薪水的事情和店長有爭執,某個月無遲到卻沒全勤詢問店長為什麼沒全勤呢?
店長卻回應你時數未滿差兩小時,所以沒有全勤
我很不服氣的說今天作為正職還要去計較排班時數,好就當我傻我笨沒自己去記!
主管及排班人員疏忽未告知未滿時數怎麼說呢?
那請問排早班又做帳那兩小時怎麼算? 這樣也不能補入時數?
最後以算帳只算一小時的96元薪水結尾,也補時數
這是開始和店長的爭執開端
做了半年真的受不了店長過度的碎嘴以及事多卻無加班費的感受
做帳才算一小,對高單和抄報紙和庫調都說上班利用時間
但很抱歉根本沒時間,只能用下班時間去做不然只會越堆越多然後被唸
八月底提離職,若算15天預計是做到9/10號滿
但我已經先找好也面試好一份新工作,要去實習一個禮拜時間剛好卡的很死
所以今天向店長以家裡需要幫忙為由說下禮拜無法上班,連家人也打電話到店裡溝通店長還是不肯放人
甚至和我說,你都要別人配合你
當初說15天,9月算時薪給你了你現在說你家裡有事不能上班,那我當初也可以十天算你月薪薪水啊
若下禮拜你這樣不上班算曠職,一天扣3000
真的滿頭問號,那這樣她是想扣我八月的薪水嗎?
一天扣3000毫無任何簽字合約,只有當初口頭述說
都已經說有事卻還不放人走真的很無奈及氣憤,用錢壓人的那種感覺
想請問若15天後離職期間一定要上班嗎?
若站的住腳就想走人不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