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打工學生注意 寬宏藝術

12月面試寬宏藝術台中微型展,在面試時有詳細說明以及紙本一個禮拜會有4-5天的班;就在營運狀況可能不盡公司意,12月開始砍同仁的班,後來1月10號有許多同仁包括我在內(5人)完全沒有給予告知被完全砍班,完全沒有上班天數;沒有給予找新工作的緩衝也沒有薪水來源,完全不知情的我們,只能被逼退,負責人說明如果不同意班表被請自願離職,對於這樣的結果我們感到憤怒與不認同,工讀應該有的權益完全被剝奪;包括員工福利金被提撥0.5%,許多同仁不知情可以使用,卻白白被扣除,當我們的薪水不是錢?還是工讀生都被衛生紙在利用?以為學生都不會捍衛自己權益?學生就好欺負?為了省人力成本,就逼退員工離職?那只好吃勞資訴訟! 大家打工時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 懂一些基本條例! 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以雇主減少排班為由,不經預告終止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勞基法第16條 雇主若是要終止勞動關係是要預告勞工的 雇主若沒有依法告知直接間接資遣,可以跟雇主索取主要預告期間的工資之資遣費。 根本就是惡性雇主負責人 不要傻傻的喜歡這個展就去 可能流失更好的工作機會吃土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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