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被資遣....給所有社會新鮮人及打工仔一定要知道的事!!
匿名
最近看到好多篇關於被資遣的發問
我想來這篇以被騙過太多次的資深被資遣的老鳥來告誡各位還沒有還沒有進入職場、或是有在打工、準備找打工的朋友們
假如你被資遣
有幾件事情你一定要知道:
#1、千萬不要簽任何鬼文件、尤其是離職書
#2、非自願離職就是要給資遣費!!!無論正職、兼職還是試用期
#3、做滿3個月要有10天預告期,他若說你就做到今天那就要給你10天薪資;如果再讓你做10天,這10天內你可以有2天謀職假(薪資要給)
#4、退保當日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者用非自願離職書可領取失業補助
#5、資方若有哪件不依,身為勞工你要為自己的權益捍衛! 該申訴的管道現在網路上很多文可以爬的! 通常勞工都有很大機會拿回該屬於自己的!! (順便說與資方爭執這些、試圖逼迫你簽自願離職書時,記得要開錄音以存證據,對自己更有利)
以上5點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以前我笨笨的
對「資遣」完全沒有概念
以為是公司倒閉才有「資遣費」
以為正職才會有資遣費
可是事實上完全不是這麼回事!!!
以前我當打工妹那幾年(2015以前)網路上資訊還沒有現在這麼豐富
要查這些沒有像現在這麼多資源可以直接告訴我明確答案
甚至到兩年前(2019)就算估狗關鍵字其實也都是跑出來的就是外行人難以理解的法律條文
很少有整理過、外行人較能一目了然的相關資訊整理
既然最近看到這麼多人被資遣也都傻傻地不知道被資方乎巄
我想寫這篇告訴大家
以前打工被開除都直接拿一份離職書遞給我
我也是就傻傻地寫了
當要填寫「離職原因」時我其實都很刺痛
因為照實寫「被開除」我怕我會原地大哭、會覺得自己怎麼這麼差
我記得我第一次開除寫到這格時是空在那裏
飲料店帶我的姊姊看了叫我自己寫
我忘了我後來寫甚麼...大概也是寫生涯規劃之類的
第二次被開除的打工也是直接拿離職書
在那個情境下+你甚麼都不懂的狀態
真的就是傻傻的寫下去....
可是!! 我必須說當你被開除、被資遣
首先不要對自己沒信心、不要覺的是自己很差、不要怕這個標籤!!
若你認為你是有付出很多精神時間的認真看待這份工作
那他不要你不是你的問題!!!
你等於是光榮戰死,自己請辭反而還有點不戰而降
光榮戰死有比較不光彩嗎? 並沒有!!!
然後不管你是工讀生、你是否在試用期
就算你只做一天、甚至只做一小時
依據勞基法都是要幫你報勞保、都是要給資遣費的
我懷疑資方就是抓住很多剛出社會的年輕人+學生工讀仔都笨笨的+利用年輕人都很要面子不敢拿未來賭這一點錢+利用不敢面對自己被開除的事實+怕把事情鬧大惹麻煩對自己不利等等「心理因素」+各種「大家好聚好散」「這對你之後求職也比較有利」「彼此不要鬧太難看」「彼此都有台階下」等等話術的方式來迴避要給資遣費這件事
但自己真的要守住不要被屈服啊~~~~~
如果走到他現在想開除你的這一天
即使你簽這份文件、不拿資遣費並沒有真的「對自己比較有利」
也不要想甚麼只做幾天、幾個月資遣費也沒多少然後就給對方給自己「算了」下台
再說最後一遍: 自己的權益要捍衛到底!!
然後再次重點整理:
1. 不要簽任何鬼文件
2. 資遣費不管你做多久、身分是甚麼就是要給
這個網頁可以算你該拿到多少錢➡️https://calc.mol.gov.tw/SeverancePay/
問: 至於時薪人員怎麼算平均每月工資???
答: 你就只要算你過去共做了多少工時、領到多少錢除以30就對了
3. 他若要你今天立刻走人,你只要有滿3個月他還要給10天工資給你;若是選擇10天後再離職,這10天內要有2天給薪的謀職假
4. 若你這三年內有勞保滿1年(不需要同一份工作)記得要跟資方拿非自願離職書,才可以請領失業補助!
最後我再送佛送到西吧
你可以怎麼做?
你可以打1955申訴
也可以直接上勞動局網站➡️https://hello.gov.taipei/Front/main
上面是以台北市為例附上台北市勞動局網站
可以在上面登錄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