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說我道德有問題
Anonymous
(文章略長,可以直接跳到後半部份看合同方面引起的不愉快)
職場新鮮人最近接了份編輯的工作,順帶要做翻譯的工作,那好啊,沒有問題
第一天上班,說讓我試工,先不簽合同,但會有薪水,非常好!至少知道工作內容和公司文化
第一天正式上班,問公司是不是要先簽合同,說還沒有擬好,要再等一下。欸⋯⋯好吧。我第一天上班就要自己去外面訪談???甚麼東西?你覺得我在不完全理解你們要哪個方向的訪談內容就可以自己去嗎?那也算了,我權當是對我的信任吧
第二天工作,下午六點跟我說工作差不多做好就可以起了,但我還有一小時才真的下班(是老闆自己這樣說的喔,另一個老闆當時也坐在旁邊聽到的喔)
第三天工作(已經隔了一個週末),我再催促了一下合同的事情,又跟我說已經在處理了,我當天五點多就做完所有工作。當天有點低燒,六點十五分左右就打算收拾收拾回家了,跟另一個老闆說「我先走了,拜拜」他也跟我說「okay, bye~」,然後隔不到五分鐘,不在公司的老闆打來質問我為甚麼提早下班(欸!是你自己說我處理完事情就可以走了的欸,另一個老闆在我說要先走的時候也同意了的啊)算了,是我不對,很抱歉。
第四天,催促我,叫我在網站上發文,但又不跟我說哪篇文章(我每天撰文兩三篇,再瘋狂做翻譯,算還可以吧?),問了又只是催促我(只一直叫我去撰稿,想要的文體細節完全沒告知過我)那好吧⋯⋯我發,我去發文可以了吧?我每篇文章都有先發給老闆看喔😃下午老闆回來直接審問我幹嘛私自發文(???你叫我發的啊!)我當時就覺得算了,是我應該堅持問清楚吧⋯⋯
第五天,算是安然渡過。
第六天,凌晨收到合同,是自僱合同😃媽的。招聘廣告請的職位是 編輯(畢業培訓生),頂多是實習的那種合同啊,但那也至少要是兼職合同吧!!!我要用自僱形式去進行全職的工作,但完全沒有保障,去岀差的交通費不可以公費,因為他已經給了我一個小時不用真的工作的交通時間。我如果因為他岀差的內容而身體不適,他也不會負責,因為我是自僱人士。我是自僱模式,那隨時取消合同也應該可以吧?不行,我要提早一個月通知,但他可以隨時解僱我,即日生效。這是甚麼不平等條約???
我在他打電話來的時候,我是有好好的說。我提出例子的時候,他就說「又不是所有公司都要這樣,現在這份合同有犯法了嗎?我有給你選擇啊,簽或不簽!但我覺得你態度上和道德上都很有問題!!!」(而且,他不是當面跟我說的,他是打電話跟我說的)我當下也沒有發飆或怎樣的,就說「 I have to think about it」他就掛我電話了。然後再過一下下,他直接把我的google 公司帳戶停用(沒通知我的)我當時在做翻譯相關工作,我版面直接不能用,但我還是用手機重新做完發給同事了。然後我就發訊息給老闆說他停用了我帳戶,是要我現在離開公司嗎?他故意不回我一個小時(知道是因為他突然不回,我過了半小時後問同事我當下應該怎樣做好,同事有問老闆,沒多久就告訴我我可以隨時走了)老闆後來還裝懵(只有兩個老闆有所有人公司帳戶的權限,而當下他們兩個在一起)反問我在說甚麼,又馬上說我發他收據結算薪水就可以了。
我到這家公司工作,我還要自備筆電,因為公司連電腦都不提供。😃
我也不提實際薪水了,但很低😃跟兼職無異。反正我就連合同都沒簽就離職了
(我的撰文全是用英文撰寫的,中文沒有到很好。造成閲讀上的不便的話,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