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 工作兩個月不給付員工薪水
匿名
我在這間公司工作一個月又13天,這間公司叫【媽咪樂】,現在改名叫【媽媽樂】,剛開始進去他會要你千一份億千萬字文的兩面合約書,如果你不簽你就不要在這間公司上班,半強迫的方式要你簽,我看所有人都簽了我就簽了,當下上課是下班時間,其實打掃一整天真的身體很疲累,還要上課真的心裡很不爽,那篇合約書我有看到上面也違約金27000,但是具體為什麼是這個金額公司也沒有說明,等到開始上線工作,公司就要求你自己掏腰包先付2500買工具器材,官方說法是說做滿三個月會退還給你這筆錢,但是其實做了才知道,要做滿三個月是一件很艱難的事情,中間會有各種事情刁難你,學姐們刁難你,在你背後匿名舉報你,讓公司扣你薪水,讓客戶檢舉你,讓你沒班可以排,讓你空班不能上班,讓你騎虎難下進退兩難,公司在我任職的第一個月不到就要我頻繁的在下班回公司上班,說好聽一點是上班,其實是回公司被罵,從晚上六點下班,回公司被罵到九點,中間沒有吃飯的時間跟休息的時間,就是被罵,最後公司語氣中我聽出我不適任,因為學姐一直反應跟我搭班很痛苦,我都沒有清潔乾淨,他們不高興,我要求跟學姐對質,公司又不敢跟我說是哪個學姐,也不敢讓他們跟我對質,我就跟醫生提出醫生診斷證明書兩份,分別在不同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接著去公司想要辦理離職手續,公司就要求高雄總公司的人跟我用SKYPE視訊面對面視訊,他們不承認醫生診斷證明書,但是診斷證明書上面寫明我不適任這份清潔工作,接著他們收走我的診斷證明書,在強迫威脅我的情況下簽寫
【合約終止契約書】
乙方同意支付違約金27000,自本契約書簽定起二日內結清,支付方式為現金。
以及
【離職申請書】
中途解約合意終止意願,本人同意支付違約金27000,與公司合意終止契約。
但是他還有一個選項是,【本人提具公立醫院證明載名「無法從事清潔工作」,與公司同意終止契約】公司要我劃掉,改勾選本人同意支付違約金這一項,然後接著叫我簽名蓋手印,不然公司還要強迫安排我兩個月的班表,我不上班的話就說我曠職,請假也不允許,病假更不讓我通過,這些都是公司單方面口頭述說給我聽的,那醫生診斷證明書我是開假的嗎?
請問如果我去勞工局申訴,我要請律師嗎,可是我沒有這麼多錢可以請律師,我有在台大醫院精神科看診,我有情緒失覺失調症,也因為車禍有顱內出血後遺症,需要長期服用藥物控制病情,這兩點我可以站得住腳嗎?我還可以拿得會我的薪水嗎?對於這個工作我做了兩個月的白工,心裡真的很不開心也很不甘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