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參加勞資糾紛調解委員會

各位好 小妹我之前在一家小吃店打工,提早一個禮拜提了離職(工作未滿3個月)領薪資時發現被被扣了5420元,說因為我沒有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 之前老闆在群組有說到要一個月前提離職,否則扣5000⋯另外因為之前老闆在面試時及應徵網站上有允諾免費供餐,也另外又被多扣了420元的伙食費。 今天去勞工局申請調解,想請問調解委員會開會時有什麼特別需要注意的嗎? 今天還特別打給老闆,跟他確認是否不會依照原薪資給付,他還說我在威脅他,依照正常程序來。不知道他有什麼法寶不害怕我們去申訴他⋯🥲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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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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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方承諾的記錄要有,然後他們是違法的,你就坐著看壞人怎樣把死馬說成活的就好
你這個幾乎不用準備就是穩贏的 我之前也有開過勞資調解會 目的是要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單
求後續!
曾上過調解的過來人跟你說,先說結論:資方理虧在先。依勞基法未滿三個月不用給離職預告就可以離職,只是大多數人多少還是會禮貌講一下,然後有些差勁雇主就拿這當扣薪理由。 既然選擇去上調解,建議你把雇主的違規事項都記錄下來並提供證據,將所有你應該拿到的錢全部清算。因為上調解基本上就是兩方都要妥協,錢有可能拿不到你想要的金額,所以會建議拉高求償金額,再妥協成你要的金額,但因為你的金額比較小有可能就叫雇主全付掉也不一定。 最後如果調解成功,會在委員見證下確定如何交付金額後簽署切結,切結就是勞方不得告知其他在職員工求償相關事項,雙方皆不得再提出對雙方不利之言論及放棄告訴。 如果調解失敗就直接上勞訴,不過通常沒有雇主會為了五千塊選擇這條路,更何況他自己理虧。 基本上你要提出相關佐證,例如LINE對話截圖,上下班打卡紀錄,薪資明細及休假表等等。像你說有免費供餐還扣薪,如果拿不到之前他寫的徵人條件的證據,可以拿出前兩個月的薪資明細比對,之前沒扣卻因為我要離職才扣這就不對了。 最後可以去勞保局查一下有沒有給你勞退,沒有的話也可以要回來。還有不用怕他說你在威脅他,因為是他違法在先,你用合法的申訴管道維護自身權益這不叫威脅,這叫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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