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原因怎麼說比較合適

Anonymous
原來是在辦公室做行政,偶爾支援櫃台 後來換經理後,要求我們幾個要去學房務,日後可以檢查房間,會有加給 要我們了解房務人員的辛苦,之後有什麼要求才有理(意思就是你做過了,要求房務做事才能理直氣壯,他們知道你也懂就不會怎樣怎樣了大概是這意思) 支援快一個月的房務,真的是很累 原本手邊的工作全部暫停擱著 排班請假不能耽誤的事情就抽空處理好 問主任什麼時候能重回辦公室,主任也不清楚,要看經理怎麼安排 因為沒有給明確的期限,覺得跟當初職務不同 也不是短暫支援,就決定離職了,做了六個月的時間,不是很長但也不短 想請問未來面試如果問到上一份離職原因怎麼說比較好呢? 怕說換主管後職務調動,覺得是我有問題才被調動,或是覺得我草莓,才去支援一下子就離職,未來公司若有什麼計畫安排職務調動,會不會覺得我會待不住? 面試的時候會避免說原來的公司不好 但這樣老實說的情況感覺像是抱怨公司 所以請教大家有沒有什麼好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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