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要求員工自購制服?

*手機排版,稍亂請見諒* 乳題 先上聊天記錄 ————我是分隔線———— *人物介紹: 🍪:老闆 🧑‍🍳:料理長 🍳:代理內場主管 🐶:店長 🍐: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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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員工把個人物品都收在個人置物櫃這可以接受,但置物櫃位於內場,想當然all🪳,試問有那位員工希望下班後自己的包包外套拿出來時掉出一堆蟑螂呢? 再者🍪希望員工都去百貨不知道在哪設立的員工休息區做休息,有做過詢問但卻以要自行去詢問百貨人員為理由打哈哈帶過。 🖼️這張真的不能放,一放就差不多公布了😂我怕被吉 圖片大約敘述為員工在非營業時間(且沒有客人)在整間店的最後兩桌用餐休息,此圖拍攝期間為同事去廁所短暫離開的時間點,在客人用餐期間會收拾到最後一桌壞掉且不能被使用的桌面上,並不會散亂如🧑‍🍳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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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後面會註解補上的* 簡單來說,就是面試的時候🐶沒有跟面試內場PT的新人說需要自備廚師服才可上班,只說明了需要深色衣褲+帽子及廚師鞋。 但在今日🍪來視察,就提及需要帽子+廚師服+廚師鞋才可進內場上班,與🐶面試時溝通的條件不符,況且誰會希望還未賺到錢就先有一筆不算小的開銷呢? 簡單條列一下支出金額💰 1.廚師鞋$2-500不等 2.廚師服*2 $450*2 3.帽子$120 首先廚師服不可能只買一件吧?連五的班要天天穿同一件我想是人都不能接受的吧? 初步估算下來金額大約落在1500以內。 以下是我google在518雄班以及勞動部FB所得的答案: 公司制服費是勞務成本或職工福利的一部分,雇主不應要求員工負擔」,再者,「員工離職時未依規定繳回導致雇主有損失,應循求民事訴訟求償,不得直接從員工薪水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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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的理解沒錯的話,是否等於公司有著裝的要求就必須由公司出所謂的治裝費呢?並非由員工自掏腰包購買呢? 鞋子的部分為消耗品自己購買我可以理解,帽子部分金額不高我認為也在合理範圍內,但廚師服就不能理解了… 在此事件後 以下圖為稍早🐶跟員工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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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所說的「制服」,據我所知就是廚師服,如今🐶說所謂的「廚師服」並不是「制服」,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說啥呢😇 在第三張圖🍐所打的那段話,在截圖之前有許多員工有同感並相繼按讚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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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後卻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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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同事當面被警告說:按這個是說什麼意思?還想在這裡工作嗎? *圖中對話敘述: 首先,我不認為進內場可以不穿著規定衣服(深色衣褲,且須戴手套),但對話中所描述有位位上級主管也並未穿戴整齊就進入內場,此人為🍳,🍳甚至口罩手套都沒有戴就抓起食材處理,確實並未做到一個令基層員工信服的舉動,上級主管不就是該身體力行作為基層員工的榜樣,以身作則帶領員工嗎? 這邊補個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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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司的徵才頁面相信大家也都熟悉,各服務業餐飲業的版面基本都長差不多這樣吧? 福利應如同上面所述要言之有物,而並非只是照勞基法規定格式複製貼上吧? 據我所知僅有:勞健保、特休、員工用餐9折優惠、免費供餐有符合上述 其餘皆需要店長甚至更高階主管才享有如圖中所述福利。 加班費的部分: 🐶曾說過,他會依照今日的營業額來判斷你今天的加班是否為有效加班。但餐飲有可能嗎?客人就是壓線進來的,你只能服務到他開心滿意了才能開始收,如果又遇到需要做週清那勢必會拉到上班時間,但只要營業額沒有到達🐶所認同的標準,且不經過員工同意就將此加班作廢。 加班費的部分都是隔月才會發,在到發加班費之前,公司會以各種理由把先前累積的加班時數砍掉,(如:提早下班),但一間店一個工作需要有一位正職來監督工讀,那監督的時間則不算任何時數。 ————分隔線————— 感謝各位大佬有耐心的看完這篇落落長的文章。 以上是我個人對此的淺見。 希望有更懂勞基法的人來為此做詳細的解釋,該店家至今仍堅持需要員工自行購買制服,且限期一週。 為此事件內場應該要走光光了,所以他們應該會大肆徵招新血加入。 在這邊提醒一下南部打工新鮮人,或是想找工作的求職者,真的要好好考慮一下,相信來打工的都是來賺錢的,不是來做慈善企業吧?想要還沒開始工作就先有一筆開銷嗎?😇
愛心
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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