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這樣待遇很爛嗎?

我開了一家小小的餐飲店,原本一個人就忙得過來了,後來受到老天眷顧,營業額高到我有點負荷不過來,請了兩個員工,再後來還是覺得人手不足,又再公開徵才,我開的福利如下: 1.月薪28000元,週休二日,上班時間11:30-21:00(中間空班一小時半休息,自主運用時間,不拘束) 2.上班第二個月可以領達標獎金,目標營業額達到後,超過的部分拿一半出來平均發放給員工。(就是公司有賺到一定的錢才會有的) 3.上班第四個月可以不用出錢,直接入股當作合夥人,公司營業額的5%拿來平均分紅給所有員工。(不論公司有沒有賺錢都會有的) 4.免費員工餐。 我最資深的員工每個月大概都領了49000,結果就在我要再找新人時,都找不到人,有些是過來做個兼職,當天薪水結給他,隔天就跟我說有事不能來,不然就是狀況一堆要請假的,我開出來的福利真的算不夠好的嗎? - 更新: 1.已經改變想法了 勞工的思維跟我們資方不一樣,他們要的是穩定,而不是浮動的不確定性,因此底薪低獎金再高都會讓大部分勞工望而卻步。 2.我們店家才剛開滿一年。在台北市。 3.接下來會調整成33000+全勤1500,工時與休假不變。分成的部分還是會有,我還是覺得要有為自己工作的感覺才能提昇向心力與認真負責服務態度,只是可能會降低比例。員工餐還是會有,員工吃個飯而已沒什麼。達標獎金可能只會留給願意領低底薪的老員工。會撥出更多心力讓人事制度走向完全符合勞基法。 4.謝謝各位提供意見。 5.原本會有這樣的制度是源自於我從過去到現在,不論是在過去當員工時,還是當了老闆之後,我都一直是以老闆的角度在思考,所以有點一廂情願,剛好請到兩個好員工就以為驗證了我的想法,殊不知他們可能只是例外。
愛心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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