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勞資調解找民間團體感想
匿名
剛剛勞資調解完
把所有問題都拿出來給委員評估(惡意解雇.高薪低報)
結果他根本是想草草解決這件事
他說得方案就是叫公司多補給我半個月薪水然後變非自願離職和解
沒講到高薪低報的補償問題(他完全不想多管這事的感覺....)
對整個方案抱持很大疑慮猶豫很久要不要簽
有問他勞健保問題他也說的模模糊糊沒要幫我爭取這個權益的意思...
(公司也沒說什麼話 現在回想起來是不是根本他們佔很大便宜才沒說什麼 靜靜的等我簽字...)
剛好接近中午委員趕著回家 說都中午了大家都要吃午餐什麼的
一時腦波弱就簽下去了 有簽到不能行政檢舉的斷尾條款
乾 這樣我不是吃大虧了嗎...
高薪低報的部分沒得到補償又放棄檢舉公司的權力
靠 以後有勞資糾紛真的不要填民間團體來調解
他雖沒特別偏向哪一方但就是想隨便搓搓湯圓把事搞掉
而且她說的法律見解跟實際上有一點差異
就是叫公司付一點錢 我放棄一點權力
建議各位要勞資調解的話
如果只是想拿一點點賠償就去找民間團體(比較快速但就是沒顧慮到太多權益問題
想爭口氣就直接去法院或找政府調解(可能會比較久但聽說比較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