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老闆在工作群公佈我的自評表
Anonymous
第二篇
#資訊 公布自評表後下一步..
———————以下正文⬇️
第一次發文 不知道對不對
如果有問題再麻煩大家告訴我
事情是這樣的
目前因為私人因素可能需要轉職
在這之前我也先和老闆打聲招呼了
剛好公司開會 各級幹部都在我就一起說明我會做好本分到交接完畢
我們公司制度每月需要填寫自評表
自我評核表顧名思義就是自己評分自己
一開始我寫的分數我自己寫完不太滿意
覺得自己上月表現得很不錯 所以塗掉後最後給自己滿分
將自評表交給人資後我就回家了
後來 老闆直接在工作群組tag我(群組內有大概12人)
後來我自己打給他 他問我知道我哪裡做錯嗎?
我完全不明白這樣哪裡不妥 於是請他告訴我
他在電話中說:
『有夠不謙虛、傲嬌、自我意識強烈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人哪有十全十美的,要離職還給我這樣寫,不就是想擺爛嗎?』
『知道在場的幹部大家看到了都冷笑看著我,我很尷尬嗎?』
在我的認知裡他算是員工考績 因此是屬於我的個資
他直接拍照發在群組內讓我覺得我不受尊重
在我不在場、也未經過我同意擅自傳閱
甚至先入為主的咬定我對他有意見、對公司有意見
還叫我不要搞小動作、要講法律的問題就去告啊、去網路曝光我就去
然後說要做到這個月底也沒關係、自己看著辦...等諸如此類的話
因為我就職滿一年 所以會需要預告期20天(感謝糾正❤️)
但我查了有幾種因素不需要預告期可以直接離職
其中有一條是:
『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想請問大家重大侮辱部分有成立嗎?(沒有查到如何界定重大侮辱)
真的覺得很累 即使被這樣對待我還是將我的工作繼續完善
懇求大家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