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老闆在工作群公佈我的自評表

Anonymous
第二篇 #資訊 公布自評表後下一步..
———————以下正文⬇️ 第一次發文 不知道對不對 如果有問題再麻煩大家告訴我 事情是這樣的 目前因為私人因素可能需要轉職 在這之前我也先和老闆打聲招呼了 剛好公司開會 各級幹部都在我就一起說明我會做好本分到交接完畢 我們公司制度每月需要填寫自評表 自我評核表顧名思義就是自己評分自己 一開始我寫的分數我自己寫完不太滿意 覺得自己上月表現得很不錯 所以塗掉後最後給自己滿分 將自評表交給人資後我就回家了 後來 老闆直接在工作群組tag我(群組內有大概12人)
megapx
後來我自己打給他 他問我知道我哪裡做錯嗎? 我完全不明白這樣哪裡不妥 於是請他告訴我 他在電話中說: 『有夠不謙虛、傲嬌、自我意識強烈還不知道自己錯在哪』 『人哪有十全十美的,要離職還給我這樣寫,不就是想擺爛嗎?』 『知道在場的幹部大家看到了都冷笑看著我,我很尷尬嗎?』 在我的認知裡他算是員工考績 因此是屬於我的個資 他直接拍照發在群組內讓我覺得我不受尊重 在我不在場、也未經過我同意擅自傳閱 甚至先入為主的咬定我對他有意見、對公司有意見 還叫我不要搞小動作、要講法律的問題就去告啊、去網路曝光我就去 然後說要做到這個月底也沒關係、自己看著辦...等諸如此類的話 因為我就職滿一年 所以會需要預告期20天(感謝糾正❤️) 但我查了有幾種因素不需要預告期可以直接離職 其中有一條是: 『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想請問大家重大侮辱部分有成立嗎?(沒有查到如何界定重大侮辱) 真的覺得很累 即使被這樣對待我還是將我的工作繼續完善 懇求大家可以給我一些意見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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