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失業補助二次以上認定問題
匿名
如果對方邀請我去面試
我在去面試前拒絕該職缺的話
還可以當作一次認定紀錄嗎?
1111、104等有對方要求我去面試的紀錄
另外如果是投遞履歷沒有回應
大家都是打電話去詢問嗎?
大概都是怎麼詢問的?想到要打電話好尷尬🥲
還是會寄送email兩次做確認?
目前看到隨便投遞的技巧
1.履歷空白
2.要求高待遇或應徵主管職
如果是收到感謝卡這樣也算一次認定嗎?
看了一些文章說就服員好像不會打電話去確認?
但都是前幾年的文章
有沒有人被認定不通過過?
先謝謝大家耐心閱讀跟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