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失業補助二次以上認定問題

如果對方邀請我去面試 我在去面試前拒絕該職缺的話 還可以當作一次認定紀錄嗎? 1111、104等有對方要求我去面試的紀錄 另外如果是投遞履歷沒有回應 大家都是打電話去詢問嗎? 大概都是怎麼詢問的?想到要打電話好尷尬🥲 還是會寄送email兩次做確認? 目前看到隨便投遞的技巧 1.履歷空白 2.要求高待遇或應徵主管職 如果是收到感謝卡這樣也算一次認定嗎? 看了一些文章說就服員好像不會打電話去確認? 但都是前幾年的文章 有沒有人被認定不通過過? 先謝謝大家耐心閱讀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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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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