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公司營運不善,要求員工長期休假
Anonymous
大概從8月開始,公司因為突然沒有收到廠商的業務,慘到我們這邊的部門在沒有溝通的情況下,被要求排定額外以每個月用事假4-6天來減少公司人力虧損(原先是有固定周休二日)
原先第一時間就有先向主管職反應,
但得到的都是官方回應,
而我們部門內的同事們都選擇默認了
我也沒辦法理解大家怎麼不鞏固自己的權益
也可能因為快到過年了就選擇忍耐一下
至今唯獨我們的部門仍然是處在每個月被額外要求請假4天,
想問問在勞基法上,公司是不是因為沒有跟員工協商,
並且要求以事假(無薪假)來強迫休假
如果說公司裡有同仁為了減少事假扣薪的狀況,以病假辦理,會不會影響到未來想要求償自身薪資和權益上的損失
抱歉文章內容可能敘述能力不是很好
加上擔心會被公司發現就以匿名發文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