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前女友侵佔公款

國立政治大學
12/26更 她家人得知被告了變得很積極帶了五十幾萬現金來台北急著簽和解書 (那時我們公司帳都還沒完全查清) 本來在討論要她賠多少錢的時候 我提議她賠我們查出來帳的一倍 畢竟最初問你拿多少 你說三萬 抓到十萬你又改口說十萬 結果越查越多 搞得像我們查到多少 你就拿多少出來 三萬跟五十萬你分不出來喔?? 只罰一倍已經很仁慈了 結果我爸說罰她一個月薪水就好了 妳真的是這輩子的好運都用完了 還有一些很機掰的事我就不說了== 反正和解雖說簽了但案件一樣會送去地檢署 我看她還是過得好好得啊整天在那發一些廢文 她家人也根本沒把她帶回去南部 有時候都在想要不要公布她名字 12/4更 昨天跟她核帳時 看她還在說謊 且金額越來越高 我實在不覺得她是什麼會改過之人 且她家人貌似不願意替她先還錢 這種鳥事我們還要想怎麼幫她處理? 因為她沒錢所以要讓她分期付款嗎? 我爸甚至連賠償金額都想不出來 就好像這件事你把錢還了就算了== 而她、她們家,還不打算第一時間補還了 媽的不要太過分了 老實說 不提告不要說你們 我自己也過不了這關 一個犯罪之人這樣逍遙法外 這樣令人難以接受 所以我去報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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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說: 不管負責人提不提告,這件案子都會到檢察官的手裡,因為這屬於刑事案件 就算上了法院,檢察官會看他與被害和解、且表現良好的話可能會不起訴,會緩刑,期間只要不再觸法就不會有前科 所以提告其實也沒那麼嚴重 還是有改過的機會 不這樣做她跟他們家都覺得我們家很好欺負 反正我爸知道了之後超生氣的 我說我錯在哪? 阿姨說我錯在我不代表公司不能這樣做 我說我代表個人 今天如果一家公司沒有照勞基法難道我不能檢舉? 今天犯罪的是她不是我 還是你們是在鼓勵犯罪? 唉也許我今日之事做的是有些衝動不妥 但我不會後悔。 12/2更 有人很想看 那還是更一下好了 因為真的離譜至極 後來公司為此開會 有提到她媽把她戶頭所剩的6萬塊提走了 說是不讓她亂花錢 但我們公司人都覺得是她媽怕我們報警後她的帳戶被查封 連我爸都覺得很扯 說怎麼可以動那筆錢 那筆錢是不是我們公司的錢都還不知道 反正大家都認為他們家根本是有備而來 然後那天她一直扯一些跟我交往的事情 但完全都不是可以讓我爸聽了會覺得可以原諒她這麼做的理由 如果說今天我們偷偷拿掉小孩 這還真有可能這件事就這麼算了 但我可沒有做任何對不起她的事 就連交往期間我跟異性都保持很大距離 我問心無愧 想到這也許是她家人拼命要她想來減刑的理由我就覺得真他媽噁心 後來就問到錢的事 要看她願意坦承多少來決定要不要原諒 她如果真的算不出拿多少錢我真的勉勉強強⋯還可以諒解 畢竟都隨性拿的可能真的隨便在花吧 但重點 問你什麼時候開始拿的妳也說不知道 根本毫無悔意 就都走到這一步了我爸還是在考慮不要讓他坐牢毀掉他下半輩子的人生== 我知道你們看了一定也很氣 我比你們更氣 你們家今天就是賣房也要把這三十幾萬先補上 公司的長輩都說 :你年紀太小,你還沒有小孩所以不能體會為人父母 :你不知道如果告下去不止毀了她也是毀了她們家 當然這些在我眼裡都是垃圾話⋯⋯ 1.我跟朋友想過很多方式 自己帶著證據去警局提告 但最後會到我爸還是和解怎辦 畢竟公司負責人不是我 而且還有可能因此跟我爸大吵一架 他可能會發飆吧 2.找所有家庭成員來開會投票 我哥(沒在家公司上班)、她老婆、我姑姑、舅舅他們來 看他們怎麼想 也許能投票表決一下 3.難道我要以死相逼嗎? 唉我真的看不慣他們這麼懦弱的做法 就公事公辦法律的存在就是用來懲罰這些罪人用的啊 如果這都只要罰一點錢我真的毀三觀 要是我做主 要嘛十倍300萬和解金 不然就進去坐牢 就這麼簡單 有沒有人有更好的意見? 要嘴砲的就算了吧真的 12/1 更 昨天早上我載我媽去醫院看病 所以只有我爸跟公司同仁去見她家人 我只是稍微聽我爸說他們全家人都在哭並道歉 然後他家人覺得這是她的事自己要負責 言下之意聽起來是不會替她把這三十幾萬繳回來 然後她戶頭餘額剩六萬⋯⋯ 我爸就直接問她爸媽能不能把我們錢先歸還 她爸媽低頭沉默不語 真是不可置信 我其實沒想到這篇會上熱門 但既然上了熱門妳一定有看到並收藏起來了吧 我爸現在有在跟Andy叔叔看要怎麼處理這件事 不排除會提告 畢竟連妳自己都不知道拿了多少錢 我會說服他們提告 其實我還有些事情想跟卡友們討論 但我知道她一定會看 很多事情就不透露了 我應該就更新到這了 ————————— 11/30 更 我承認我們這個流程有問題 公司每個人聽到都覺得很不可思議 這樣的事情居然過這麼久才發現 其實越瑣碎的事情越容易被忽略 大家的留言我都看了 我在發文之前就有想過一定會有人問為什麼這麼久都沒有人發現 首先她的職位就是會計助理 很多人很單純會認為會計為什麼不親自檢查 其實會計包括大大小小很多事情都要處理 比如跟各種廠商接洽、跟現場十幾二十個店的店長每天確認營收保證帳不會出錯 再核實他們店內的各種開銷 如果有做過餐飲的就知道一間店每天要寄上的支出有多多 更何況是十幾二十家 光是這個就可以耗妳一整天的時間了 相比之下對賬算小事了自然而然就由會計助理來做 如果大大小小的錢老闆都得親自檢查 那公司應徵人幹嘛? 能說出這些話的人我只能說你們是真單純 其次我想了一夜都沒睡好 其實在之前就有不少徵兆告訴我她會拿錢 其中一件是有次我去銀行領一萬多塊要支付某些費用 結果回到公司給她時發現少了一千 我東翻西翻口袋,也想了這一路上有沒有摸口袋錢掉出的動作 但我這個人蠻謹慎的基本上沒有掉錢的經驗 我想過有可能是銀行少給了一千 但他們有點鈔機 所以機率應該也不大 路上掉的機率不小 可是我都沒翻口袋 況且一疊一千摺放在一起 還只掉一張的機率別提多低了 公司都會預留些錢以便要寄信、買些文書用品開銷用的錢 那些錢也是她在做帳 她看周遭無人就拿了一千給我 我說不行 這是公司的錢 她說可是你掉的不也是公司的錢嗎 反正我沒答應 自掏腰包拿了一千給她 心想就當是我剛買了瓶洋酒花掉心裡就沒那麼難受了 並告誡自己下次一定要多注意 不管是銀行還是路上的各個細節 現在仔細想想 也不排除第三種可能 也許是她拿了 就如同文章一樣我至始至終沒有懷疑過她 直到證據擺在我眼前的那一刻我才相信了 ———————————————— 以下正文 我家是開連鎖店的公司 例如捷運站都可以見到的那種速食店 前女友去年因為約聘到期 找不到新的工作 那時候我們還在一起 我爸媽很好心的問她要不要來家裡公司上班 這裡是直接進總公司處理文書方面的工作 不用到現場東奔西跑幹苦力活的 且總公司一般都是找經驗豐富的長者才有機會在這環境上班 給她的工作很輕鬆 且每天跟我爸一起上班下班 每天經常上不到六小時就下班去外面吃好料了 今年6月我們分手了 她搬出去住後 我們都覺得公歸公 私歸私 所以就繼續一起在公司上班 她分手後經常動不動就去東區買幾萬塊衣服 限量款球鞋 每週搭高鐵去外縣市遊玩 花大錢買東西、住好的旅館、吃高檔餐廳 我隨便算一算一週都至少一萬五起跳 我每次看到她這樣不節制的花錢 都會問她妳哪來那麼多錢 畢竟她薪水有多少我一清二楚 但她自己的薪水 她想怎麼花我管不著 所以我也不多問 前兩週會計查帳時突然發現電費數字有異常 我們查了很久 我還以為是銀行櫃員手滑打錯 本來想隔天早上去罵銀行的 後來我問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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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她都會一直忽悠我 我隔天還有當面問她 她說他們已經查到了 我也就沒多問了 因為公司還有很多我也搞不清楚的款項 到這幾天 我跟我家人才從會計那裡得知她挪用公款的事 而她挪用公款的方法也很簡單 就是在電費假設1650 他就會在取款條前面加一個3 就變取31650 然後她拿走拿三萬⋯ 因為這種錢都是我們家自己人才會去領的 我們都把她當自己人看待 跟我在一起的期間 只要跟我家人出去 都不曾花她半毛錢 就連她平時吃得、住的 還有平時交通搭我們家的車 完完全全都是我們家支出 他完完全全可以把每個月的薪水存起來 而且最初他被發現時她只承認前面那兩筆六萬 後來逐漸查發現根本不止六萬 我媽說要打電話給她爸媽了 她求她不要,她會自己跟她爸說 結果她只跟她爸說拿了三萬 我媽還好心給她機會不敢讓我跟我爸知道這件事 結果她拿的金額遠遠不止六萬塊⋯⋯ 她幾個月前剛開始還只是多寫個1拿一萬 後來知道不會被發現 就越來越大膽寫到三 零零總總至少改了十筆 有些還要等銀行調閱傳票寄回來才能確認 目前查下來到七月總共拿了最少三十萬 她待了一年多的時間 恐怕要查上好一段時間了 今晚我媽才告訴我跟我爸這件事 我聽完後晚餐吃不下 覺也睡不著 不是難過、也不是失戀 而是徹徹底底的失望 現在仔細想想 原來她每次一放假就出遊 買一堆名牌東西 吃高檔餐廳 原來錢都是從我們公司來的 真的打從心底對一個人失望透頂 真的非常非常非常心寒 甚至當初分手我還給她了三萬分手費 因為我覺得她對我付出很多 我對她有種虧欠感(我沒出軌) 不過主要是她一個南部上來的女生 要在台北租房不便宜也不容易 我想多多少少幫助她一下 即使我朋友都極力反對給她錢這件事的狀況下 我還是給她了 我到現在還是不敢相信她居然會幹出這種事 我爸媽已經打電話給她爸媽了 我們家本來關係還不錯 分手時我爸還跟她爸說成不了親家沒關係 他一樣會好好栽培他女兒 她媽聽到女兒這樣做時一直哭說覺得很丟臉 聽得令人鼻酸 他們今夜就會從南部開車上來台北 明天跟我爸還有財務談 我覺得我爸好像希望他們家把她拿了多少錢都歸還就沒事了 但我覺得這不只是錢的問題 我們這麼信任她 對她也不比自己小孩差 而且她愛說謊 我沒想到會愛說謊到這種地步 不給她背個前科 她這種人哪會改變 我爸媽跟她爸媽都覺得她還年輕 不希望她未來找不到工作 你們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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