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薪水保障14個月,但剩下兩個月遲遲不發
Anonymous
目前工作了3年多
以過往的經驗,我們公司是於農曆年前的最後一個發薪日(每月5號)一次發放1+2個月
目前因為公司資金緊張,到現在還沒有發放這兩個月
越想越不對,既然合約上明確寫出薪水保障14個月,卻沒有在發薪日將所有薪水拿到,這是合法的嗎⋯⋯?
補充:跟財務部確認,延後發放但目前還沒確定日期,因為台灣資金緊張,所以他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發⋯
這樣可以跟勞動局檢舉嗎?但合約也沒有寫什麼時候發放
下禮拜就要過年了,紅包可能發不出來,想到就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