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上班休息時間繼續工作違法35條要怎麼取證檢舉

Anonymous
因店裡每日僅有兩人上班,通常吃飯時間會由另一位Cover,但偶爾早班會提前下班,導致身為晚班的我偶爾需要休息時間一邊吃飯一邊結帳(或者客人有問題都要去處理) 查了一下“上班休息時間繼續工作違法嗎” 得到的結果是“勞工在休息時段工作是出於雇主的指示,則該休息時段即是形同虛設,實際上是工作時間,雇主即可能違反勞基法第35條之規定。” 就上段來看是確定違法了,那取證部分我是錄影證明打卡休息了但依然在結帳 有其他更好的證明方式嗎? 還有就是證據怎麼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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