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 #幫分享 台中勞資糾紛故意不給資遣費

匿名
從來沒有想過電視上出現的勞資糾紛會發生在身邊,這件事已經經過勞工局調解不成後向法院聲請調解了(目前進度到這),且蒐證完整,對話、勞保紀錄、打卡紙、薪資單、店家聲明等等都有保留,
原告是我男朋友,但他已經去新的地方工作了,我陪他處理的時候真的替他感到憤怒,覺得世界上怎麼會有這種人,尤其是自己也有小孩的人,萬一未來小朋友去打工不幸遇到這種事難道他也會要他小孩摸摸鼻子算了嗎😐
主因:
原告在該店家任職4年快5年,從工讀做到正職(店長),原先與老闆以及老闆娘交情都不錯。結果這幾年生意一直持續下滑,最後在5/5時在店裡與部分同仁開會且告知該店即將在6月底歇業(我本人也在場,我也是工讀)(今年3月入職)起初我是惋惜的,也著急的想替老闆與老闆娘想辦法能不能向政府貸款等(以上對話皆屬實,且有人證)
然而過了一週5/13老闆與老闆娘又以房東要在6月初點交,因此改口並以電話形式通知我男朋友(我男朋友在下午時也告知我),改於5月底歇業,此刻只剩2個多禮拜找工作,當下是蠻錯愕的,畢竟我男朋友做的是正職,我希望他可以好好找工作。
然而在這過程中,雇主應依勞基法開證明文件(非自願離職證明)以及支付資遣費,但雇主並毫無動作,在5/15、5/16的時候我男友有主動提起資遣費以及非自願離職證明的事情,但對方一直情勒推脫說自身也有債務還有剛出生的寶寶要花醫藥費等等藉口。
雇主也在5/18發出聲明歇業到5月底,然而又在過兩天又發聲明說找到新的股東(借到錢了)可以繼續營業,且不承認資遣員工,但當下其實已經開始資遣的流程了。
後續就是一直不願意支付資遣費,在勞工局調解的過程中,只有老闆以及老闆友人現身,而老闆本人全程不發一語,絲毫無積極調解的意願,過程中也是不斷情勒甚至顛倒是非,說是我男友擅自離職,且曠職(指6月沒有回去上班)然而實際上看班表並沒有排班(這是他們說有排班我男友故意不回去)(但⋯⋯根本沒排,而且排班也不代表什麼)雇主也尚未退勞健保,意圖混淆我男友是故意曠職,但實際上加保根本不需經過勞工同意,所以加保並不等於有僱傭契約(真希望他們能夠多閱讀勞基法),最後調解就是沒有達成協議,只好去法院調解。
真的是惡老闆⋯⋯明知理虧硬要鬧到法院,調解的時候有說他本人目前有負債近3百,為何不要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呢?而且資遣費並不是什麼50萬這種大數目,不太能理解為什麼要咄咄逼人呢?
原本真的想要以和為貴但在調解的時候對方甚至只願意以6000元紅包做為補償⋯⋯?擺明了欺負剛出社會的年輕人(我們都22歲而已)
希望這次的分享可以讓自己以及大家知道,眼睛要放亮,然後要多閱讀勞基法,保護自身權益,如果可以的話,抵制一下惡店家,畢竟不只不給資遣費還有好多好多惡劣行徑呢⋯⋯(拖欠薪水、衛生問題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