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 主管說我不願意養你這個孕婦

匿名
謝謝大家的留言~我決定繼續工作到生產前,該享有的福利,我不會輕易放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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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任職於一間公司,年資四年
114年2月發現懷孕,預產期在10月
114年4月與主管面談時告知懷孕
主管表示
我在2月到4月請病假是故意將特休延後到生產時使用
並表示我在請產假及育嬰假期間
主管並不願意養我這個孕婦
當然這些話並不是當面跟我說
是主管告知其他同事後,同事再來告訴我的
但我認為孕前三個月本來就不會公開說懷孕
2月、3月、4月我每個月都只請一天的病假
手上的工作進度並沒有落下,也都如期完成
並不是每一個人的孕期都一樣,可以舒服度過
現在提離職絕對影響到我的個人權益
但被主管的話氣到,真的很想馬上走
如果我照著勞基法請假,主管就算不願意養我,也得養
本來想做到生,聽到主管講這些話,就想趕快請假走人
此外,主管都已經說我故意不請特休了,我還要將113年沒用完的特休,延後到114年使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