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 臺灣職安卡不是問題,「強制+指定機構+取代雇主責任」才是真正的危險-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小時/職安卡/公司是法定訓練單位)職安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不能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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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政府研擬將臺灣職安卡制度強制推行,表面上是「提升安全」, 但實際內容卻正在悄悄走向一個全球少見、甚至沒有國家敢做的方向: 強制上課 + 指定少數機構 + 費用翻倍 + 取代雇主責任 這不是安全制度, 這是把「安全」變成「市場」,把「責任」變成「收費」。 🌍 先講國際:所有國家都有卡,感覺職安卡好像是符合國際思維? 事實上!沒有國家這樣玩 澳洲 White Card、英國 CSCS、新加坡 CSOC、香港 Green Card、日本技能講習…… 全球制度的共同點只有一個: **卡=最低基礎安全知識(補強) 雇主教育=現場安全訓練(不可取代)** 沒有任何國家把政府課程拿來取代雇主的法定義務。 沒有任何國家把制度擴張到「所有人都要卡」。 沒有任何國家把訓練市場變成「指定少數機構」。 台灣現在正準備做的,就是全球沒有國家敢做的事。 💥 台灣現在的方向:完全背離國際職安法精神 政府想把職安卡變成: • 進工地就要卡 • 研擬所有行業都要卡 • 不採納雇主提供教育、導致雇主不用教,勞工自己去上課 • 外訓 600–1000 元 → 指定機構 1600 元(直接翻倍) • 市場從自由競爭 → 政府指定、準壟斷 這不是安全制度, 這是「把雇主責任外包給勞工」+「把訓練市場集中化」。 ⚠️ 強制+指定=市場壟斷 原本外訓單位 600–1000 元,市場自由競爭。 政府若只指定少數機構: • 價格自然上升(因為沒有競爭) • 1600 元只是開始,不是終點 • 供給變少、需求變強制,價格只會越來越高 這就是典型的「政策製造壟斷」。 ⚠️ 費用翻倍=勞工負擔加倍 很多勞工是自費上課,還要少賺一天工資。 雇主提供教育0元 → 600 元 → 1600 元,對日薪工、臨時工衝擊最大。 安全教育本來是雇主的義務, 現在卻變成: 雇主依法實施教育被否定,「勞工自己去指定單位上課、自己付錢、自己負責。」 這完全違反《職安法》的立法精神。 ⚠️ 雇主責任被弱化=事故風險上升 政府想用職安卡取代《職安法》第 17 條的 6 小時雇主教育。 但國際制度都明白: **政府課程教的是通則 雇主教育教的是現場危害(這才是救命的)** 沒有任何國家把兩者混為一談。 ⚠️ 職災司法判例也不看「卡」 台灣的職安事故判決一再強調: • 雇主是否安全教育 • 雇主是否告知危害 • 雇主是否管理風險 法院從來不會因為「工人有沒有卡」,或是「雇主已經花錢讓勞工取得卡」而減輕雇主責任。 因為卡不能代表現場安全。 ⚠️ 重複訓練不是問題,形式化才是問題 台灣職安卡其目的包含避免勞工重複訓練,浪費資源?」 每個現場狀況不同,危害因素也不同,重複訓練怎麼了? 真正的安全教育本來就需要: • 耳提面命 • 苦口婆心 • 反覆叮嚀 • 每日提醒(toolbox meeting) • 現場危害即時更新 會覺得「浪費」的,通常是把安全教育當成形式業務的人。 真正的安全,不是靠一張卡,而是靠現場管理。 🎯 一句話總結: 職安卡不是問題, 把職安卡變成「強制+指定+費用翻倍+取代雇主責任」才是最大的問題。 這不是安全制度, 這是制度走偏、責任錯位、成本轉嫁、壟斷成形。 真正的安全,永遠來自現場,而不是一張卡。
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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