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 為護航臺灣職安卡,政府文宣正暗示誤導一個不存在的問題|自辦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小時/職安卡/公司是法定訓練單位)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不能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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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官方文案,這不是資訊提供,這是敘事誘導操作。 因為文宣裡出現了幾個非常關鍵、但會讓民眾誤解的語句,這些語句的效果不是「說明」,而是「暗示」。 🟥【一、政府文宣的誤導行為】 ① 暗示「一般安全衛生教育本來有分區域、分勞檢轄區」 文宣寫:「始可取得不分勞檢轄區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證明」 這句話的語意效果是: - 暗示「原本是分轄區的」 - 暗示「沒有臺灣職安卡就不跨區」 - 暗示「卡」帶來了跨區效力 但事實是: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從來沒有分區域。 ② 暗示「臺灣職安卡=全國通用」 文宣寫:「卡片屬於全國通用」 這句話會讓一般人以為: - 只有卡是全國通用 - 其他訓練證明不是 - 公司自辦訓練可能只能內部用 但事實是: 所有合法訓練證明本來就全國通用。 ③ 混淆「訓練證明」與「行政APP卡片」 文宣把「訓練證明」與「臺灣職安卡」寫在一起,讓人誤以為: - 卡=證明 - 沒卡=沒效力 - 卡比訓練重要 這是非常典型的行政工具凌駕法規精神的敘事。 ④ 用模糊語言製造「卡的必要性」 文宣沒有明講,但語氣讓人自然推論: - 「你需要卡」 - 「卡才是標準」 - 「卡才是跨區」 這就是敘事誘導操作。 不是資訊提供。 🟦【二、把真相講清楚:法律怎麼規定?】 ✔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本來就全國通用 《職安教育訓練規則》沒有任何「分區域」的概念。 沒有北區、南區、哪個勞檢轄區的差別。 ✔ 公司自辦訓練=合法訓練=全國通用 只要: - 課程符合法規 - 師資符合法規 - 時數符合法規 - 有完整紀錄 那就是全國有效的訓練證明。 沒有任何法規說「公司自辦只能公司內部用」。 這種說法完全是被行政宣導誤導出來的。 ✔ 臺灣職安卡只是行政工具,不是法律授權的效力來源 卡只是: - 一個APP - 一個查詢介面 - 一個行政整合平台 它不是法律授權的證明形式。 它不能創造法規沒有的效力。 🟧【三、結論:問題不是卡,而是政府的誘導敘事】 政府為了推動臺灣職安卡的KPI,文宣正在: - 暗示不存在的地域限制 - 混淆訓練證明與APP卡片 - 讓民眾誤以為「卡才是全國通用」 - 讓雇主誤以為「有卡就好」 - 逐步侵蝕法規原本的精神:訓練比卡重要,這不是資訊落差,這是敘事偏移。 而我們的責任,就是把這些模糊語言拆開,讓真相回到法律本質。 💬 職安隨身小幫手,陪你一起走, 歡迎隨時諮詢: 請點選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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