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現在辭職都這麼麻煩嗎?

去年剛大學畢業,這個工作算是第一份辦公室工作,提了辭職當天就給了我一張自願離職,然後要我保上面三個主管的名字簽完,再加老闆和老闆娘的簽名,才算是保障有在勞基法規定的提前離職天數內。 可是老闆他們一個禮拜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進公司,他一定要給他簽名才算從那天開始算離職預告期。 還以為跟主管說了就好了,沒想到還這麼麻煩,還要給老闆簽名才算,請問大家離職都是這樣嗎? 還有現在打sop打到快崩潰,當初教的時候都沒有跟我說有以前人留下的sop,現在看到那些用口頭教我的一堆雜事全部都要打成sop就感覺心累,比我在公司七個月每天工作還累,大家也是這樣嗎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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