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工時問題⋯

想問問大家 我的工作時間是從早上8點到傍晚18點 然後晚上接著18點繼續值班到隔天早上8點 然後繼續接著白天的班到18點才算下班 晚上他只給1200+早上7點到8點要到客戶公司 這個1小時公司給800塊 然後在加上有時候有的獎金一個300這樣 值班期間有事情就要一直做一直做 (有過沒有睡覺繼續上日班) 這樣的情況公司說不算工時 而且說有給津貼了 什麼什麼的 加上我送勞檢 他們也說不算工時 值班期間我們可以選擇回家 不接工作也沒關係 但事實沒有啊 不是這樣的 明明公司說最遠只能去到市區買飯 因為隨時都有可能有電話有客人 而且哪有什麼可以拒絕工作 (我這邊都有記錄保存) 那這樣不算待命嗎? 我只要值班就是要34小時才能算下班才能自由 不接工作、可以回家、可以去做什麼做什麼 假日就更長了 要從禮拜六的早上8點倒禮拜一的傍晚18點才算下班 才能拒絕工作 颱風天 紅日我都要上班值班一個月也只休4天 送勞檢他們也說不算工時什麼的之類⋯⋯ 請問大家我這樣是有錯嗎⋯⋯
愛心
留言
encourage first comment
有些話想說嗎 快分享出來彼此交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