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現在有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進行中,被檢調起訴 (一審有罪) 也被股東告,作假帳與隱匿虧損案,投資人團體訴訟。連續多年作假帳、隱匿鉅額財務漏洞。
以下是做夢夢到的……......
台一國際的總經理是一個恐怖的超級控制狂,不只干涉工作細節,還喜歡無故占用員工的下班與私人時間。
台一國際的總經理硬性規定所有員工只能使用中國的通訊軟體 (釘釘),不能使用其他通訊軟體 (例如:LINE),藉由中國的通訊軟體 (釘釘),台一國際的總經理可以隨時看見並監視每一個員工的往來訊息與時程表,藉此監視與控制員工。
台一國際的總經理只批評不表揚,員工犯錯時疾言厲色並常常記過扣薪資,但表現優異或付出努力時卻從不給予肯定與感謝。
台一國際的總經理打壓優秀人才,害怕能力強的下屬威脅自己的地位,因而選擇隱瞞關鍵資訊或禁止同仁間彼此直接溝通。
台一國際的總經理交代工作時含糊不清,等部屬做完才挑剔「這不是我要的」,反過來質疑員工能力。
台一國際的總經理管理方式憑心情而定,決策反覆無常,承諾的事情言而無信,很愛畫大餅。
台一國際的總經理功勞歸自己,黑鍋部屬扛,工作順利時邀功,出問題時立刻切割,把責任推給下屬,有多名部屬被降職記過,因為總經理常常甩鍋。
想要加入台一國際的新人,就請自求多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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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PO - 匿名
1. 刑事訴訟一審:2025年4月宣判有罪
刑事核心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金訴字第 7 號)已於 2025 年 4 月 30 日作出一審判決。
判決結果:董事長許守信、執行副總許守德等人,因觸犯《證券交易法》財報不實罪、非常規交易罪、背信等罪嫌,一審遭判決有罪並處以有期徒刑。
2. 民事團體求償一審:2026年7月判決應負賠償責任
由投保中心代表善意投資人提起的民事損害賠償重大案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金字第 24 號),歷經多年審理,已於 2026 年 7 月 31 日作出一審民事判決。
判決結果:法院判決台一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守信、執行副總許守德及相關財會主管等人,應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受害投資人因財報不實所遭受的股價差額損失。
目前狀態:本案一審判決後,部分不服判決之被告已陸續提起上訴,目前案件已進入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程序中。
3. 行政訴訟與處分
訴訟現況與結果:台一國際因未依規定申報 2016 年度及 2017 年第 1 季財務報告,金管會證期局已依法對公司負責人處以罰鍰處分確定,且公司已完全喪失上市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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