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已經向勞檢局送出文件)
這一系列事我有告知更上層的經理,並且已經多次跟經理主張我是非自願離職了 而是依《勞基法》第14條第6款主張終止契約(雇主違反勞工法令致損害勞工權益),法律上是勞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與一般自願離職是不同概念,而且第14條有30日行使期限
先講最重要的一句:
「由勞工提出終止契約」不等於「自願離職」
《勞基法》第14條就是法律特別設計給勞工的「雇主有重大違法/損害勞工權益時,勞工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契約」的制度;而《就業保險法》又明確把依第14條離職列入「非自願離職」。
但是經理好像聽不太懂 一直跟我說原本的診斷證明休息日3天過後 沒有請假 算是曠職(我9/2提出非自願離職 9/3是診斷書最後的休息日)
(然後一直跳針這部份)
然後我有問他一句 如果今天換做是你的孩子遇到這件事 你還會叫他簽自願離職單嗎?
然後到後面也跟我說我不簽沒有關係
如果今天(9/3)離職單未送出
明天開始未到班都會是曠職作業
連續三天即由我們做離職作業
我不清楚他是真的聽不懂我想要表達的 我主張的終止契約,還是想拐我簽下那份自願離職單
並且好笑的是 在現在9/4 我登入企業行動導航(請假管道在裡面)竟然顯示我沒有權限登入此app
——————原文——————————————
昨日凌晨12點多 在我工作的時候 客人跟我在櫃檯說她不知道不能共鍋 所以想麻煩我幫她換餐的時候 我突然覺得身體不適 覺得有點噁心感 起初我覺得可能是單純腸胃不舒服 忍忍就過去了 我不太在意
換完餐後 服務其他桌客人 我又覺得有點噁心感 跟店長收桌的時候我開始覺得不對勁 似乎帶有眩暈感,然後我想說去廁所坐一下應該會好一點點
接下來就是開始覺得越來越明顯的噁心眩暈感 以及冒冷汗 瘋狂冒 並且覺得頭很冷 指尖開始冰冷
我就透過摳機發摳 跟店長說我不舒服 店長沒有回覆我,我再發一次摳 說我不舒服 請他幫我撐一下外面,他也一樣沒有回覆我
坐一陣子後 我站起來去外面 我發現不適感沒有退去 反而更嚴重了 心臟開始狂跳
我先跟菜口同事說我不舒服 我可能會暈倒 我想叫救護車(我之前有出現恐慌焦慮合併昏厥的症狀過 但是一生中只有發生過三次 也沒有用藥 正常情況下根本不會發作 因為我脫離有毒原生家庭了)
我如果繼續發作下去 我會漸漸看不到路 並且身體無力 耳鳴都聽不到外界的聲音 又盲又瞎 又天旋地轉的暈我身上我也沒有帶錢
我也有告知店長了 摳機告知兩次 口頭告知了3次 我很不舒服 我需要叫救護車 我可能會昏倒 您可以幫我叫救護車嗎?我說了那麼多次他都不回答我 甚至不正眼看我
他跟我說「你去問問襄理可不可以叫救護車」
我不舒服店長卻要我去隔壁燒肉店找襄理 問能不能叫救護車 結果我就這樣拖著病體走到隔壁燒肉店
我問「襄理能不能幫我叫救護車 拜託 我人很不舒服 我可能會昏倒 我有昏倒被架去吸氧過」
(我本身有氣喘 店長、襄理知道)
襄理跟我說 「有那麼嚴重嗎?叫救護車會通報 你坐計程車去吧」
然後我回去火鍋店 在雜物間打電話給我老公 我快哭了 我跟我老公說我的狀況 他說他在台北 趕回來要一小時 先幫我叫計程車
我出雜物間看到客人進店 然後店長在忙 我就想幫客人看位子 準備帶位 ,結果我就被店長兇了 他很兇的跟我說「既然你沒有辦法工作 那就請你離開不要碰工作崗位的事」
然後我就一個人在外面的長椅上等計程車來 再自己上車去急診
途中沒有任何一個人打電話來關心
後面我上網查才得知 所謂的通報 是指員工在店裡面出事 坐救護車 會啟動調查職災程序(也就是看有沒有過勞 違反勞基法的各種行為)
並且在隔天 我才看到襄理傳的訊息「看診了嗎?情況如何?」
難道他們不知道 人一旦失去意識昏倒 是沒有任何支撐的 頭往哪裡倒 往哪裡砸 根本沒有任何緩衝嗎?如果我在走過去燒肉店的途中昏倒了 有人會來救我嗎?當下是凌晨12點多 騎樓裡沒有任何行人,更別說我倒下去 店家裡面的人能不能立刻出來接住我
並且我以前在昏倒的時候是需要吸氧的 我也有氣喘疾病
他們到底是為什麼可以一句要通報 就要員工自行一人坐計程車就醫的?
(近期我工作壓力很大 店裡面很缺人手 顧客抱怨一堆 目前我入職才不到三個月 這三個月我站櫃檯 站菜口等等的 站櫃檯剛上線就被早班接下的客人罵 我整個超問號 早班接的 服務不周 乾我闢事 我才剛打卡而已)(然後被經理說我甩態客人 一傳十十傳百 明明是客人極度不禮貌在先的 還要我笑臉相迎)
甚至還有店裡面一直炸外送單 客人一直進來 也有客人要結帳 整個擠在櫃檯的情況 主管也不願意把外送平台關掉 也不止一次(近一個禮拜終於有忙碌的時候暫停外送平台了)
我不止要在櫃檯被客人罵 我還要被店長還有外送平台壓力,我在補自助吧 我朋友在補醬料台(都空了)店長說我們都不幫他 說我們都在做同樣的事 人就直接消失了 去哪裡都沒有交代,留下櫃檯的爛攤子(一堆客人)要我們去處理(常常因為自助吧補的慢 而被投訴的店)
甚至常常出現他有時候不高興就不說話 人直接消失 或是去二樓的事
我站櫃檯 他人剛來櫃檯 我就去客席服務客人或是收翻桌 就被罵 不是叫我站櫃檯嗎?(事實上菜口要出餐什麼的 沒有空收翻桌 或是服務客人 我看他來櫃檯待著了 我才去幫忙)
每天上班都過的非常非常有壓力 連我請家庭照顧假或是病假 我照顧小孩 我還要被同事靠北 「你昨天為什麼請假」
或是被襄理說「你的請假頻率太高了 注意一下」搞得好像我是什麼十惡不赦的罪人一樣
第一次請家庭照顧假 沒有跟我說要小朋友的診斷證明 第二次請假才告知我要診斷證明 入職的時候也沒有告知家庭照顧假要小朋友的診斷證明,害我還要冒著下大雨的天氣帶我發燒的女兒再去家裡附近診所就診拿證明(我女兒早上去大醫院看的)
回到救護車這件事 襄理死都不回答我 為什麼要說「叫救護車會通報 你坐計程車去 通報是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