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餐飲業櫃檯現金短少 要員工賠錢合理嗎

如題 我應該同意賠錢嗎?老闆說早晚班負責櫃檯的人平均分攤 沒有貼出更完整的明細,而且早晚班都有碰櫃檯,晚班負責關帳,如果是我用的賠錢是沒關係,但證據也要拿出來
愛心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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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老闆就是賺多&承擔風險 這麼好?穩賺欸 不能從薪水扣 要雙方同意合意 要證據 他如果直接從薪水扣,還敢連坐罰錢 嘿嘿嘿,太棒了 直接檢舉,讓勞工局來治他,打1955 一個檢舉一個準!
以前在加油站打工也是一樣情況 少錢要自己掏 但收銀台會同時很多人一起用 不知道是自己還是同事找錯錢甚至偷錢 結論就是除非走投無路 不然就別找需要碰錢的 除非規範夠明確 勞資雙方都能接受
找有自助收銀機器的工作
認真的說 櫃檯就是只有你們在碰錢的,錢一開班都是對的情況下,出錯確實就是在這過程呀。 那負責其實沒有不合理,很多地方的規則都是這樣的,法規上也有說明,如果是人員造成的損壞,公司有權向員工求償的。
早晚班交接的時候沒有點錢嗎?有這類事情應該可以反應一下,早晚班都有碰錢,發生這種事,是不是以後可以交接的時候把錢也點清楚? 發生在早班就早班去負責,晚班就晚班去負責。 以前學生時做超商也是這樣,換班會交接,最後收銀機出一張報表,看應該有多少錢,清點實際有多少錢,看多還是少,就當班次的人負責。
早晚班交班時沒交接對點嗎 要我賠錢就不能有人碰到
離職結案
這種事換個方式講,每次都少個幾百幾千,都老闆吸收,是不是會有被作手的空間?(假設老闆都沒經手前台) 另外就是是否為誤帳導致?因為處理現金出納就是有這些問題,無法接受應該要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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