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 舒兒 之《心靈「舒」紡_孤獨下的自負》🕊️🕊️💻

口袋裏手機又一次的響起,這已經是今天的第三次了...《育輝》知道是誰,帶著感激又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起了電話,那逐漸熟悉的聲音再次傳來: 「曾先生,我們老闆希望你能加入我們公司,他真的很需要像您這樣優秀的夥伴一起奮鬥,懇請您答應我們吧,薪水不是問題!」 「吳先生,謝謝您,我現在人在外面有點吵,能否容我在思考一下?麻煩您了。」育輝 很誠心地回覆道,吳先生依舊再三的邀請直到 育輝 答應後才開心地掛上電話。 育輝 沒有特別地高興,也沒有過多的想法,45歲了,工作難找,先試著做做看吧...... 「改了幾十次了,到底要改到什麼時候?」 「對啊!每件事都是早上講、下午就要,一點計畫都沒有!」 「又再罵人了,只要老闆一進公司氣氛就很糟,看誰都不爽,看誰都拉圾,自己最強還不是在總公司的掌控下,跩什麼?」 「昨天才開除一直都很乖的小楊,結果,祐安 做到今天下午說老闆不想看到他!老闆有病嗎?真的很想去勞工局舉報他!」 同事彼此抱怨著的聲音猶如低鳴的氣壓,只能在中午外出用餐時一起發發牢騷後就無奈地隱隱壓抑著…… 育輝 何嘗不是呢?到職三個半月被罵也不下數次,為了趕工幾乎天天加班到晚上快十一點,他不敢跟老婆說公司的真實狀況,怕老婆擔心他的工作是不是又不穩定了,又要影響到家裡的生計了... 他不是沒有情緒、而是不能有情緒。加上過往自己也創業過,知道老闆有老闆的苦。現在的公司是老闆在香港總公司拼搏多年後得到信任委派他在台北開立的分公司,老闆有他不能失敗的巨大壓力。所以他不敢授權、不敢放手,什麼都要完全掌控在自己手裡。 記得,有一天加班到快十點半,老闆從他的辦公室走出來看了一下整間公司只剩下自己和育輝後,難得面露微笑從茶水間的冰箱裡拿出兩杯「冰美式」走到 育輝 的座位旁把其中一杯遞給了 育輝 溫和地說:「辛苦了,弄不完明天再搞,不要太晚回家休息。」說完,老闆轉身準備離開公司…… 一杯咖啡,買不到 育輝 的忠心與熱忱,畢竟他也當過老闆,也懂人心,社會摸爬滾打超過20年,經歷太多的人事物,他太懂了。只是,此刻他選擇去看一個人的真心,選擇去看人性美好的那一個面向。 他看著眼前老闆遠離的背影是疲累的、是孤單的,那輕輕拉開公司大門又闔上的聲音是柔和的。他知道,老闆沒有大家想的那麼壞,只是他不願意相信其他人會真心的把「他的事業」做好而已。 十一點了,育輝 喝完了那一杯冰美式,不知道為什麼心中有股預感「該走了」…… 「老闆,現在很難找到不用稿費還願意幫我們公司畫設計稿的公司或是外包了。」育輝 無奈地跟老闆報告他的業務執行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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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能力不夠的問題,想賺我們的錢,先免費比稿剛好而已,再去找,別跟我廢話一大堆!」 老闆 氣得失聲大罵!育輝 不想再解釋什麼了,做就對了,於是回應老闆一聲「是。」轉身回到座位繼續拿起電話、查閱網路、搜索外包平台、拜託各方的朋友就是要完成老闆交付的任務。這只是 育輝 眾多業務之一,卻也是他入職至今唯一一件無法達成的任務,他知道這是功課、是挑戰,可他不能輸!絕對不能輸! 「什麼你要走了?」 「怎麼會這樣?」 「你拼成這樣都GG了,那這間公司還有什麼好期待的?」 午餐時一群要好的同事圍著 育輝 不可思議地大聲議論著,育輝 只是感激大家數月來的照顧與合作,這是一間少數 育輝 待過的公司同事間的關係良好又互助的好團隊。也或許是...因為大家心中都有一個共同打擊的目標,那就是「老闆」吧⋯⋯育輝 只能在心裡無奈地這麼想著。 「好難得……我下班時還可以看得到太陽耶⋯⋯真好...」育輝 抬頭看著暮色蒼茫的天空愁眉緊鎖,癟嘴微笑地低聲自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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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裡的吳先生正在講著電話: 「周先生,我們老闆希望你能加入我們公司,他真的很需要像您這樣優秀的夥伴一起奮鬥,懇請您答應我們吧,薪水不是問題!」 🕊️舒兒:「這是真人真事的生命紀錄,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註:遭遇惡意資遣(違法解僱)時,應立即向工作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勞動主管機關申訴,並務必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維護自身權益。 一、 自身自保與蒐證重點 切勿簽署自願離職書:千萬不要簽署「自願離職申請書」或自願離職文件,否則將無法領取資遣費與失業給付。 明確表達繼續上班:以存證信函、Email、LINE或錄音等方式向公司表明「不同意違法資遣、要求繼續提供勞務」,防止被公司認定為自願離職。 完整保存證據:蒐集勞動契約、薪資單、出勤紀錄、考績紀錄、主管要求離職的LINE對話或Email、錄音檔案等。 注意搶在通知前申請調解:若能趕在雇主正式發出解僱通知前向勞工局遞交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可享有《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的「調解期間禁止解僱」冷卻期。 二、 向勞工局申訴與調解的步驟 提出調解與檢舉: 洽詢或向工作地所屬之地方政府勞工局(處)提出申訴。 提醒:「檢舉(勞檢)」是讓勞工局去調查公司有無違反行政法並開罰(罰鍰進入國庫);若要拿回資遣費、工資或爭取復職,必須同時「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勞資爭議調解: 勞工局會安排調解委員會進行協商。 調解項目可主張: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要求復職)、請求資遣費、預告工資、未休特別休假工資、以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憑此向就業中心申請失業給付)。 進入法院訴訟: 若調解不成立,依《勞動事件法》規定,向法院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或相關給付訴訟前,原則上須經勞動調解程序。 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或勞動部申請勞訴訟補助與律師協助。 勞動部諮詢專線:(02)8995-6866 或直撥免付費勞工諮詢專線 1955。 心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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