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嗎?
🏆你知道18歲公民權公投案,將有可能成為台灣第8次修訂憲法嗎?
🏆你知道這是台灣公民首次行使"複決權"的歷史時刻嗎?
18歲的「國民」需要負完全的責任,但卻未被視為「公民」,要等到20歲才能行使投票權。
「18歲公民權」讓台灣青年能提早參與公眾事務的環境及參與公民社會之機制,使青年的意見能廣納於各項公共政策決策,對台灣未來是無比重要的一件事,也見證了台灣的歷史!
10/18,一起來認識18歲公民權 !
活動日期:111年10月18日(二)
活動時間:15:00-17:00
活動場地:前鎮區公所4樓會議室(高雄市前鎮區康定路151號)
報名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