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想問問各位法律人大大們一些相關法律知識
因有上網查詢,但是還是想問問各位的意見
因我媽媽是原住民所以外公有留下一些山上土地給她
但媽媽因某些因素就直接過戶給我了
但其中有一塊地是已經過世舅舅的地
但那塊地目前是一位平地人在使用
聽我媽媽說
是舅舅還在世時有租借給他年限是十年的樣子
距今離舅舅過世早已超過十多年了
那位平地人還是持續佔用那塊地
我媽媽和阿姨有去跟他談判
但他只想拿兩萬塊打發我們
最後我阿姨有去法扶詢問
他們是建議我們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
畢竟土地所有人是我們他並不能佔用
我剛剛上網查詢了寄存證信函或律師函的結果可能會是對方沒有回覆
或是對方也找律師一樣回敬我們
那一來一往之間會消耗很多的時間和金錢
人家說不如向法院提告,撰寫好起訴狀直接提出告訴好嗎?
可以弱弱在問一下
像這樣的糾紛律師費會很貴嗎?
一般律師費都如何計價呢?
因為我阿姨們之前一直說請律師很貴
所以對方仗著我阿姨原住民什麼都不懂欺壓到現在
如果文有不妥,可告知會立即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