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永續管收國立臺灣大學玩過加密貨幣的都知道 有種東西叫做「永續合約」 與一般期貨不同的是 永續合約沒有交割日期 所以可以無限期持有倉位 今天我也來發明一個新概念:永續管收 根據強制執行法或行政執行法管收之人 如有管收新原因發生時 可以再進行管收 且不以一次為限 修法也很簡單 把強制執行法第24條第二項 「但以一次為限」刪除 如果被管收人再皮一點 就禁止他/她接見通信或自備飲食 以後欠稅、欠債或不繳罰鍰的 就可以永續管收囉法律法律人強制執行法管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