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一直在思索應該以怎麼樣的形式來講述這2700小時接觸法律的歷程,也許分點分項比較適合法律人的口味,但請容我在講故事的時候不謹守三段論法的說明格式,保留字裡行間騰挪飛躍的自由。這2700小時是我用番茄鐘一格一格記下來的。
這段時間是我對自己的觀看,也是往內心深處朝聖的旅程。從0法律素養的法盲變成律師的一個小小軼事 。之所以想分享,是想給予那些自我質疑,念書方法違反「一本書看好幾遍主義」、「解題書一定要看熟主義」、「不鑽牛角尖放過自己主義」、以及無法培養長時間專注,唸書受心情影響的人一個認同自己的機會。這2700小時並不單指專注時間,它同時包含有時發呆有時上廁所、有時邊跑邊聽講解影片等等......意即,它概略的包含了整個沉浸在法律的過程,除了學校上課或者旁聽以外我都會按下計時.....甚至極少時候當我不覺得自己在耍廢時也會按。(叭叭,果然還是自由心證,講這麼多廢話。)
在開始講大家都會提及的書單前,想特別為以下這件事情感謝,關於我拿到了高X的全修班函授的小故事:
剛開始念法律時完全不知道要從哪開始,好幾次在敝校圖書館法律類書前發呆。有一次,突然有一個陌生人走到我旁邊緩緩地說:你這樣看書太慢了。
我回答:「嗄?」我不由得吃了一驚。
他就平靜地問我:「你有沒有紙筆?」
我回:「什麼?」我覺得我顏質帥氣程度或魅力尚不足以觸發搭訕事件的一貫性審查。
他說:「我把我的全修函授借給你。」
(他現在念某間學校的專利所,人真的太暖,但我也真的太懶。他的2017年全修班的函授我只聽不看書,單單聽完而已。)
然後,這件事情在我人生中居然發生兩次。第二次是在去年12/9,有一個在法師大胃開的Discord群組認識的非本科系的考友,那時基本上沒聊幾句突然密我跟我說:「要不要看我讀家的函授?」於是我又被照顧了一次😂,後來他也一次上榜(真神人),真是太好了!
二、成績
一試的分數好像432還是442,因為除了寫讀享的模擬題外沒有特別準備一試,所以這邊就不分享了。
01.憲法與行政法 112.0000
02.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101.5000
03.國文(作文) 56.0000
04.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一) 87.0000
05.民法與民事訴訟法(二) 84.5000
06.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 53.5000
07.勞動社會法 51.0000
總成績 545.50分 (及格標準: 538.50分)及格
mmmmmm....刑事訴訟法部分想特別提一下,考場鬼遮眼第三題當客體程序去寫,認為要單獨宣告沒收,直接刑訴大爆炸.......(虧我考前沒收程序看得很久,考場上以為考不利益變更禁止是陷阱,大喊:抓到了!......原來小丑竟是我自己)
三、書單
1、民法:
(1)王澤鑑:民法總則、債法原理、不當得利、損害賠償、法律思維與案例研習:請求權基礎理論體系。
(2)陳自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契約法講義 I、契約之內容與消滅──契約法講義II、契約違反與履行請求─契約法講義Ⅲ、違約責任與契約解消─契約法講義Ⅳ、代理權與經理權之間─民商合一與民商分立。
(3)陳聰富:侵權行為法原理、法人侵權行為 (看了小部分)
(4)鄭冠宇:民法物權
(5)游進發:民法之釋義與編纂、物上請求權體系、債務不履行之法律效果(部分)
(6)黃茂榮:法學方法與現代民法
(7)李淑明:民法總則、債法總論、債法各論
(8)李建星:論拒絕履行(小部分)
(9)蘇永欽:尋找新民法(一半左右)
(10)王千維:連帶與不真正連帶債務(看了一半)
(11)林秀雄,親屬法講義、繼承法講義
(12)參考書、解題書:張志朋民法債編兩本、徐律師民法物權、張璐兩本(翻不到一半)、輕瑜這是一本身分法解題書(看不到一半)還有它的爭點地圖(看了一些些)、林政豪民總(看了一小章)、賴川財產法爭點地圖。
(13)張志朋全修班
2、刑法:
(1)刑法總則教科書:許澤天,刑法要論、刑法總則(當參考而已);林山田,刑法通論上下;王皇玉,刑法總則;鄭逸哲,構成要件理論與構成要件適用::刑事法學及其方法(二)、7.法條競合‧想像競合‧實質競合:刑事法學及其方法(七)、10.法學三段論法下的刑法與刑法基本句型(二)刑法進階。
(2)刑法分則教科書:許澤天,刑法分則上下
(3)刑法參考書:周易就是這本刑法總則體系+解題書、就是這本刑法分則體系+解題書、刑法二試解題書(看一點而已)、文章集(也是看十幾篇而已)、旭律師刑法爭點解讀(小部分)
(4)刑法解題書:蔡聖偉,刑法案例解析方法論;榮律師(看不到一半)、旭律師(跳著看也只看一點)
(5)易台大全修班
3、行政法:
(1)教科書:林錫堯,行政法概要;李震山,行政法導論;李建良,行政訴訟十講。
(2)參考書:植憲行政法必備概念建構(上)、行政法必備概念建構(下);兆熙行政法爭點解讀、程樂的十堂行政法解題課、程樂整理的公法實務見解
(3)解題書:周董周凌行政法題型破解(看小部分)、植憲解題書上下(看一兩百頁吧)
(4)艾台大全修班
4、憲法:吳信華,憲法訴訟基礎十講;張陳弘,憲法基本權案例研習講義;植憲必備釋字精研;歐律師,憲法爭點解讀、憲法解題書(看幾十頁而已)。宣政大全修班聽了幾堂而已,因為我聽憲法就想睡覺。
5、民事訴訟法:
(1)教科書:呂太郎,民事訴訟法基礎理論(一)(二)、呂太郎,民事訴訟法。李淑明四本。邱聯恭,爭點整理方法論。吳從周,法源理論與訴訟經濟: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第五冊)。陳瑋佑老師的民事訴訟法上課講義、非訟事件法上課講義。
(2)參考書:喬律師兩本、薏偉文章集、蘇試家事事件法曙光乍現、藍色那本(看小部分)、李甦爭點地圖。
(3)解題書:薏偉(看不到一半)、李淑明(看不到一百頁)、喬律師(看不到一百頁)
(4)許政大全修班(老師好有趣)
6、刑事訴訟法:楊智守,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運作實務。黎律師兩本、言頁就是這本刑事訴訟法解題書、Jango題型破解(看了六七成)。(尤其感謝言頁和Jango回答我跳針的問題,請用新台幣支持他們的書~超棒!)、金台大全修班
7、商事法:
(1)公司法:劉連煜,現代公司法;崴律師(謝謝老師讓我私訊亂問問題,請用新台幣支持老師的書~xD)、翔律師,公司法爭點解讀、翔律師公司法解題書(看不到一半)、周台大的全修班。
(2)證券交易法:劉連煜,現代證券交易法;黃程國,證券交易法爭點整理;黃程國、里昂證券交易法題型破解(唯一有看完的解題書,但也許是太早閱讀加上實力不濟,導致分數像是被惡意放空一樣)、伊台大的全修班。
(3)保險法:葉啟洲,保險法;高宇的兩本(但黃色那本解題書我也一樣沒看到一半)、程政大的全修班
8、強制執行法:林洲富,實用強制執行法精義(看一部分)、喬律師、黃韜就是這本強制執行法體系+解題書(看差不多一半)。李政大全修。
9、其他(關聯性低及其他看的太過微量的書):許慶雄、李明峻,國際公法概論(看完,但跟國考關聯性極低)、姜世明老師的律師責任論(綠色那本,但同樣也是關聯性過低)、保成出的法研所文章集、林群弼票據法、駱永家、楊建華、姜世明、劉明生民事訴訟法註釋書(一)及(四)、黃惠婷,刑法案例研析(三);陳忠五,論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保護客體:「權利」與「利益」區別正當性的再反省等等;文章看了許多許多多,但還是太少太少。(民事訴訟法研討會沒時間一本本看啦!!!!!!以及北大除了好多OOOO裁判精選看的好累.....)
10、自己買的總複習,由於敝人財力實在捉襟見肘,所以買去年(2020)讀享的總複習函授看。
四、回顧
1、我對解題書的閱讀是十分懶惰的,雖稱不上是放置play,但就是大家買什麼我就跟著買什麼,好像也沒自己的見解,買了也沒讀太多(果然人與人是無法互相理解的嗎?)
2、然而我慶幸自從2021的年初就有一群非本科的朋友們為了彼此的需要弄了一個讀書會,一個禮拜寫一個題目,就這樣磕磕絆絆了一年。
3、雖然我的分數不怎好看,不過就備考心情而言,除了刑訴和強執一看就會睡著的科目外,我念的蠻開心的。(這兩件4情沒關係吧?
4、每本書只念一次也不會重念、看十幾分鐘就開一下YT看一下戰術就學coach lue有沒有更新之類的、念書也是極為鑽牛角尖,特別喜歡技術性細節性的問題。(例如可歸責於法院遲誤上訴不變期間的問題,我就寫了50幾頁的小品文把比較法能看到的資料都翻了)
5、我記得當時每天要花二十分鐘去新學林門市看有沒有過版書或瑕疵書,沒辦法真的太窮了QQ。
所以,要貫徹一本書主義呢?要看很多遍嗎?到底什麼才是真的?是不是要抄筆記?(我會寫一點東西,但只是確保我唸書時不要睡著)我並不是大學畢業後到考試前每天念十幾個小時,我念書時間常常在恐懼和焦慮中渡過,還有漫長的復健過程.....。至少,從2021年初到年底二試結束的全職考時間也只是每天4小時左右,就一個全職考生來說也可以說是不務正業了。
除了漫長的復健之外,另一個惱人的是全身性蕁麻疹,大概發於去年的同個時間,為期近三個月的蕁麻疹讓我那段期間塗了一百多條類固醇藥膏、口服藥吃到肩膀變形(?)雖然每天跑步瘦是瘦了12、13公斤啦,只是富貴包讓我看得很痛苦,還以為自己是加西莫多跑錯片場,畫風跟大家不太一樣。
五、喜歡上法律的小往事
1、因為我們學校只有學分班沒有如法律系一樣多的課程,我基本上都跑到台大旁聽老師的風采,但因為我大學太混了,導致想轉換跑道時還有一百一十多本科系的學分因為21的原因沒修完,各種衝堂(陳聰富老師的民法總則、吳從周老師債法總論一、邵慶平老師的公司法、曾宛如老師的證券交易法、陳瑋佑老師的民事訴訟法下、徐婉寧老師的債法各論、周漾沂老師的刑法分則、詹森林老師的最高法院裁判課,除此之外都沒聽到)(欸欸,免費仔你也聽太多了吧!)
2、分享
我初學法律採行的是全部審理主義,也就是實體法、訴訟法、執行法同步進行、民刑公商法理交錯適用(為什麼會有執行法呢?那時腦波弱,吳從周老師又在債總反覆強調沒有強執的民事法只有學三分之二而已。為了完整自己的學習體系,忍痛打開林洲富老師的書閱讀,結果也是睡了一個飽,恩亨。奇怪.....為啥反而廢話比正文長?管他的!)
總之,那時因為學習的多頭,導致內心法秩序欠缺一體性。而等到稍微有點頭緒時又只想念完一科再念下一科,欠缺溫故而知新的意識。總之各種讀書的壞習慣算是都犯了一遍(又一遍)。
因而雖然覺得自己的法律見解還不錯啊,但一直被質疑還是讓我玻璃心碎滿地(沒辦法我就爛,小時候實力不足懟不回去,只好摸著鼻子乖乖念書)。讓我有信心繼續下去的是一堂跟著溫暖和人性沒關係的課.....
適逢法律見解又大開別人眼界了的一次,我去旁聽周漾沂老師的刑分,記得那時在教財產法益,老師談起:
「A基於不法所有意圖在機場免稅商店偷了香煙.....所以這個法條的適用應該是刑法321條1項6款的加重竊盜.....」老師環視了萬才館大教室的所有同學,準備繼續講下去。
「不是的。」此時我突然站起來,無數道目光投了過來。
空氣頓了半晌,就在那時,有一串數字浮現在我腦海,促使我繼續說道:「依照實務見解62年台上字第3539號判例,應只限於必經之地,才能論以加重竊盜。」我面對老師的目光。是的,沒有同儕可以借鏡的前提下,我想知道我的程度到底在哪裡。
老師的眼神轉為溫和,平靜地追問道:「很好,那你覺得這個見解合理嗎?」
福至心靈的我,雖然顫抖但還是帶著自信回答:「不,我認為實務見解不合理,如果依照這個見解,難道在空橋上偷東西才能算的上是加重竊盜嗎?這並不是法律所預設的。」
「回答的很好,沒錯.....並非泛指整個車站、港......」接下來說的話我是沒聽進去,我只感受到一陣風從後面襲來,但轉身過去:緊閉的門窗哪來的風?可是,如果沒有風,這迎面而來的花瓣是什麼呢。
感謝我媽看到我在家全職也沒給我壓力(只是我每天跑步都有鄰居熄火停車問我現在在幹嘛什麼時候放榜讓我壓力山大)
感謝上帝讓我身體能夠回復,以及其給予的一切。
以及特別感謝刑法刑訴的李山明老師,每當我玻璃心碎時就跟我說:你沒問題啦,最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想法。這句話在我上考場前都縈繞在我耳畔。
最後,感謝自己出生以來真正認真完成了一件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