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證交法重要修正預告-獨董制度將有大幅變動
二試前一個月的修法動態(目前還在預告階段而已,不怕不怕),跟大家分享;大家也可以從這篇文章裡面體驗看看實務工作看事情的角度,轉換一下思考方式。
【獨董制度變革對經營權布局之影響】
金管會在8月16日公告即將修正證券交易法,最關鍵的變動就是將獨立董事的單獨召集股東會的權限收回,改由審計委員會以決議的方式行使。
不難窺知,金管會修法目的就是希望消除近年來獨立董事從內部監督者(gate keeper)搖身一變成為經營權戰爭核心的現象(看看聯光通案、友訊案、永大機電案以及最近的光洋科案,就知道獨董的股東會單獨召集權有多好用);而這次的修正,確實有助於「恢復」獨立董事的中立性,值得贊同。
值得注意的是:
1.過去常見市場派只取得一席獨立董事 就能直接召集股東會,兵臨城下奪取經營權的槓桿佈局計策,將不再適用。簡單來說,單一的獨董席次已經不再像以前那麼juicy。
2.承上,在配票策略上,市場派是否會反其道而行,將表決權全押在獨董席次上,用奇襲的方式取得過半的審計委員會席次,進而掌控股東會召集權? (這也是公司派必須好好思考的)
3.由審計委員會以決議召集的股東會,程序上似乎更嚴謹且更具正當性,在準用公司法第220條的合法性要件判斷上,法院是否會放寬? 較之於過去由單一獨董召開的案件,是否會更尊重審計委員會的「裁量」?
拙作(本文)詳細全文刊載於9/13工商時報A6版「名家評論」,連結詳見粉專文留言處;歡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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