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那些關於旁聽開庭的事
匿名
前情提要
以下是我在北三院旁聽的經驗,可能不適用其他地方法院,給大家參考。然後我是法盲,看事情的視角可能和專業人士有差距,合先敘明。
一、
如果想過安檢門的時候快一點,可以只帶透明塑膠袋裡面放紙筆和必要物品就好。
二、
在法庭內不要拿手機出來,也千萬不要拍庭外顯示今日開什麼庭的那個板。不過大部分的公共空間都可以拍(至少沒人制止我)。
三、
除非突然發現證人或當事人接下來要講的東西涉及隱私,這時才會清場把不相干的人請出去,否則法官不會趕人走,可能還會在等下一庭的空檔很親切的問你是哪個法律系的學生等等。
有一次開庭的空檔,法官問:「你是哪個學校法律系的呀?」「不是法律系?那是司改會囉?」靠我是法盲啦,有夠尷尬。
四、
不過法警有可能會基於維安的理由要你把帽子脫掉讓整張臉露出來,畢竟有些犯罪背後不確定有沒有其他人沒抓到,怕你是被派去盯被告的這樣。
我有次走進北三院其中一院某個刑庭,裡面站兩個法警,其中一個在我坐下後湊到我身旁,叫我把帽子脫掉。我拿出紙筆來寫筆記,他直接湊過來盯著我寫了什麼。那個毒品案的被告(旁聽開庭時聽起來應該是)第一時間被抓警詢時有認還供出共犯,在偵查時一下說都是他幹的與共犯無關一下全部不認。然後到法庭不論問什麼都只說要再跟辯護人討論。
後來法庭門口圍了三個法警,法官開完庭之後很小心地說:你有收到__案和__案地檢署的傳票嗎?被告回答:沒有。法官聲音輕柔的說:因為你目前有其他案子在地檢署偵查,但是你一直沒去開庭,所以你現在處在被通緝的狀態,那要不要現在順便去隔壁地檢署報到?被告說好。法官輕聲的說:嗯嗯,門口有法警帶你去……
我後來才意識到,我剛才旁觀了法庭活動很緊張的時刻呢,幸好最後沒有變成上社會新聞的事件。然後那是冬天帽子+口罩把我整個臉遮住,這個被告明明警詢時都認完了來法庭卻什麼都不說,難怪法警這麼緊張……
五、
我印象中最扯、法庭上表現最不專業的幾個律師都是在民庭看到的。等等,我對民法是百分之百的法盲,為什麼我是法盲卻知道律師表現不專業?
因為我看到:一個返還借款的案件,原告在法官問了他的律師第一個問題之後,開始說起和本案完全無關的祖宗十八代恩怨痛罵對造(「法官你知道嗎他不孝順(對造的)父母、以前欠別人多少錢、以前騙別人多少錢、啃老族、不務正業……」),然後坐在他旁邊的律師也跟著跳下去說法官你看那個被告欠錢調解時態度還這麼惡劣真的是一個很可惡的人……。然後法官崩潰無奈眼神死到不能再死的大喊「大律師,我請你回答問題,我問你……是不是……?回答我是還是不是?」
我在旁聽席看了覺得哇靠律師可以這樣當喔。
(倒是沒在刑庭看過坐在一旁看著自己的客戶脫序對對造或證人侮辱的律師,可能是因為刑案的對造是檢察官?)
如果是想看有人可以當律師當到多沒有底線的話建議去民庭。啊不過這樣的律師終究是極端少數,看到的機率也不高就是了。
六、
刑庭的案件有點千篇一律,車手車手車手車手車手吸毒販毒吸毒販毒衝動起來互罵打人車禍車禍車禍酒駕這樣,很難看到重大刑案。
不過倒是可以在這些千篇一律的案件看到赤裸裸的階級與社會安全網的破洞,看到一堆人為了幾千元去犯本刑一年以上的罪、看到貨車司機撞到人沒錢賠被告和被害人僵持不下、看到監獄根本沒有矯正的效果讓一群人從吸毒變成販毒或犯下其他更嚴重的案件,然後看他的前科表大概此人一輩子都在進出監獄中度過這樣。
七、
刑庭還有一種案件是違反保護令,有時候子女違反保護令(不見得有肢體暴力)後父母很不忍心自己小孩背一個前科,在法庭哭著說要撤告。這時候就有機會可以觀察法官或檢察官怎麼跟這些證人溝通,如何和這些人說明這個罪不能撤告但會給緩刑等於沒事。
八、
能不能聽到值得聽的交互詰問很吃運氣,而且就算詰問很精采案情也有可能很無聊。我看過主觀上認為稱得上精采的交互詰問只有三次,且其中一次待證事實是某個叫做「__飯局娛樂」的群組裡面的內容到底是販毒廣告還是色情廣告這樣。
九、
在民庭可以看到台灣人對「如何正確使用法律程序」無知,雖然該請律師卻不請的人比例感覺沒有很高(還是有些不請律師的案子連庭都不用開?不確定),但五個案子裡面有一個案子的一造這樣就會造成極大的司法人力資源耗費。有些人或許會覺得這是因為涉訟的人是社會弱勢才會這樣,但就我觀察這和當事人的學歷或財力也不見得有什麼關聯(至少我在北三看到是如此)。我看過銀行行員不請律師、退休教師不請律師、借幾十萬出去不寫借據的人不請律師。還看過拆物還地案件爭的是「大安區」某條路某巷某號到某號的屋和地,其中一造沒請律師,自己手寫「陳情狀」,開庭時一直跳針「法官大人你要主持正義」。
反而某些「所謂很弱勢的人」(例如因為工傷無法工作的勞工)會去找法扶律師,開庭就不至於整個卡在那邊動不了。
十、
有些人上法庭時似乎沒有想過,法官需要先蒐集證據、了解案情才能做出合理的判決,所以再怎麼覺得自己有理都要按照程序進行。加上涉訟時通常陷在很負面的情緒中,所以法官命補正、提醒他要繳裁判費等等,甚至只是開口要跟對造或對造律師說話,就開始覺得「法官偏頗」。最極端的是法官一開口跟對造或對造律師說話就開始大喊大吵「法官你怎麼可以讓他講話」干擾法官問案。
(話說這種法官一開口想問被告律師問題就打斷、干擾的原告,我在醫糾專股坐兩個下午就看到三個。其中一個法官怎麼勸也勸不聽,法官要開口跟被告律師講話就開始大喊「他(指對造)怎麼可以請律師」,搞到程序卡在那邊無法進行。至於這位原告請的律師(嗯對這個人有律師,她打斷法官干擾程序時就坐在她旁邊)在幹嘛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自從去法院旁聽以後,我看到有人拿「實際使用過訴訟程序的人比沒上過法院的人對司法信任度更低」,來「佐證」司法真的爛,我都覺得無言。我當然不是說司法沒有需要改進的地方,司法絕對有很多需要檢討的地方,但一般人根本不知道怎麼正確使用訴訟程序,許多時候法官做了依法本來就該做(甚至明明就是在幫他)的事情,就開始覺得法官檢察官偏頗,這時候責怪司法人員有什麼意義呢?
十一、
總而言之,想看社會議題去刑庭、想見識台灣人的公民素養如何去民庭,這樣。
十二、
我去法院旁聽最大的心得是:很慶幸自己高中填志願時誤以為法律系就是把整本六法全書背起來所以沒有念法律,不然要一輩子看著千篇一律的案件或每天跟搞不清楚訴訟程序怎麼進行的人瞎耗,這樣日復一日,這不是我想要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