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
★步驟1.
拿著你的起訴書至起訴書所載送審法院(說明一),以你的起訴書所載案號(說明二), 詢問送審法院分案之股別(說明三)及法院案號(說明四)。若是地區遙遠,也可以打電話至該法院訴訟輔導科詢問。
(說明一):
何謂送審法院?
起訴書靠近後面頁數的日期前幾行,有一個致XX地方法院,即送審法院。
(說明二):
何謂起訴案號?
起訴書第一頁右上角上有某某地方檢察署之案號,今年度的話應該是「112年度偵字第XXXXX號」。
(說明三):
何謂法院股別?
答:即刑事案件送審後,法院分案後承辦之刑事紀錄科的O股承辦。道理同刑事案件偵查階段,在地檢署也是由地檢署的刑事紀錄科某一股承辦,以你起訴書為例,起訴書第一頁右下角有顯示X股,即你的案件在地檢署偵辦時是由X股承辦。
(說明四):何謂法院案號?
答:道理同前揭地檢署有個「112年度偵字第XXXXX號」 即刑事案件送審後,會分配一個「112年度訴字第OOOOO號」由法院刑事紀錄科O股承辦。
★步驟2. 寫訴狀 (引用:司法院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書狀範例-刑事)
圖片一: 
圖片二:
事實及理由部分,不用寫得太複雜,基本上就是你因為甚麼被告什麼騙術被詐騙,導致你用匯款或是現金交付給被告多少錢,而你陸陸續續總共被騙了多少錢,詳以起訴書所載被告犯罪事實為準,這是作文,請你自己揣摩。
★步驟三:
將寫好的書狀(正本)先影印一份影本(法院用語稱繕本;註:有幾個被告印幾份)及一份留底,帶到送審法院收狀處送狀(一份正本、一份繕本),收狀處收一份正本及一份繕本狀後,將剩下的那一份留底給收狀處蓋收狀章,以代表法院已收狀。
(註:假設地區比較遠,請用雙掛號寄送,信封上請記載送審法院股別,即XXXX地方法院O股收)
★步驟四:
等待結果,之後刑事紀錄科承辦股收到你的書狀後,通常等刑事一審結束後才會轉移到民事庭(但有些案子會及早分至民事庭,我有遇過),屆時又會有新的民事庭股別承辦及案號【參底下留言,民事庭會分訴字/重訴字/或金字號】
★步驟五:
1.等通知,可能被告想要調解,會移送調解。
2.保持著錢拿不回來的心等待判決,通常詐騙錢早就轉出去了,最後縱使有民事判決,被告身上也沒有財產,最多換一個債權憑證,錢根本拿不回來,有時沒有期待就沒有失望。
---end---
以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供大家參考,且適用於其他刑事案件,例如傷害案件、車禍過失傷害......等案件(當然事實理由及請求賠償金額可能會有略為寫法的不同)。如果還是不懂,強烈建議自己找律師(沒錢或經濟困難請找法律扶助基金會),不要找地檢署或是法院的書記官,書記官從來沒有提供訴訟輔導的服務,也請不要以「幫幫忙啦書記官」、「我被騙很可憐,你要有同理心」......等情緒勒索字眼勒索書記官,書記官不需要也無義務幫你回答這些問題。
另外,若送達文書地址有變,請隨時自己寫書狀陳報至法院承辦股陳報要更改地址,因為每一承辦股別只會按照當初警察移送資料所載資料地址進行寄送,而有新的承辦股別及案號就要重新寄送一次,不要以為地檢署及法院任何股別間互通有無,也不要請某一股別去通知另一股別表示想要改地址。(會提醒這個是因為,同一個詐騙集團可能同時被好幾個警察機關移送,告訴人極有可能重複,但是分案時因為時間點不同,卻分配至不同地檢署股別承辦)
最後,書記官很忙,打電話過去時請以有禮貌的語氣(緩慢且字正腔圓)的方式詢問,我相信正常的書記官會以有禮貌且耐心的方式回答你。因為書記官每日都在repeat開庭、整新案、寄送文書、歸檔、出勤等......大小事,且最近案件數量急遽上升【詐騙、妨害名譽(很多是網路上互噴,根本是浪費司法資源)......等】,以台北地檢署為例,今年光是偵字號已經至45000件,而新北地檢應該是台北地檢署的兩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