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希望引入三振法案國立臺灣大學盜領300萬,才合併執行九年,後來還改判四年十個月。希望台灣能引進美國的三振法案,只要 a. 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 b. 加重詐欺罪 連續犯三次,就強制25年的最低刑期,且不得假釋與援引刑法總則減刑,當然如果本來要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除外。 相較於東南亞的監獄,台灣監獄還可以塞更多囚犯,也不需要再蓋監獄來關這些垃圾。閒聊時事三振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