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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請益 楊過刑法解題秘笈
東吳大學
重看題目後還是看不出來為什麼在罪責的部分會突然跳出無期待可能性的結論?再麻煩好心人解惑ㄌ謝謝🥺🙏🏻
楊過
刑法
請益
國考
東吳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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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台北大學法律系
59
同學你好,對於罪責部分。李聖傑老師原本的文章有提及這個題目可以討論罪責上行為人為此行為是不是無期待可能性,但我覺得其實這題重點其實可以擺在違法性緊急避難的這個爭點即可,罪責那部分不特別寫是OK的,感謝購入拙著,希望對你考試有幫助🤣
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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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
14
學者出的題目真的很不現實,誰會去網咖還注意別人發什麼信件、判斷是否誹謗別人、還拿剪刀剪網路線緊急避難…。
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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