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立法院不用遵從憲法判決?

立法院法制局今天出了一份報告書 其中第21頁提出
megapx
「憲法判決對於立法機關課以未來立法義務,欠缺憲法及法律依據,其拘束力存在疑義,立法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 一看註86是參考誰的見解
megapx
果然是政大布魯斯廖教授 換句話說,立法院這邊的意思是,即便法律被宣告違憲,還是可以重新訂一個類似的條文? 司法權這一兩年真的是不斷的被Siu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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