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法律網紅翻譯新聞裡用「虐童致死」描述之272-1第二項國立陽明大學在法律板大家都知道272-1的原文 不過外面新聞常常用「虐待致死」或「凌虐致死」來描述第二項 剛好某些法律網紅直接把它翻譯回去 然後告訴大家說虐童致死結果是死or無期~比故意殺童還重 先撇開犯人會不會搞混 知識型受眾們看到就按讚分享了?虐童虐待兒童法律網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