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打官司可以向對方要律師費嗎?」這件事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我們都知道,因為一、二審沒有強制律師代理,所以律師費是完全要自己出的 不過常常在想,這樣對無辜的受害者是不是有點太可憐了...?! 受害心情已經很...,還要自己負擔上萬元的律師費...,上萬元可是要辛苦上班很久才賺得到的... 難道要解釋成,如果受害者會因為覺得律師費太貴,就不提告,就表示自己是吞得下去的...?! 大家怎麼想呢...? 打官司律師費